“发条橙”意为上了发条的人,思想受到控制,只能机械的被动去选择善恶。如此一来,彻底的善,是否真的能实现社会的安定和平,又或是自由权益的变相绑架。当抽离了思想和本能的假设作用在人身上,他真的健康吗?
影片故事设定在未来世界,在艾利克斯的世界里,性和暴力就是他作乐享受的方式,在他生活的环境里,门口的涂鸦墙,奶吧的装饰,卧室里的装饰,皆是性的思想。与街头混混发生恶战,殴打流浪老人,夜晚开车在马路上肆无忌惮的狂奔,闯入别人家里,殴打丈夫,当着丈夫的面轮奸妻子,暴打对自己不忠的手下,这是他崇尚的暴力。
很难想象这种病态几近疯狂的人,竟然会喜欢贝多芬的音乐,我自认为,贝多芬这类的古典音乐都会带有一种亢奋的感觉,甚至有种神经质在里面,当这种旋律与暴力,破坏结合在一起的时候,竟然会有一丝的快感,或许这就是一种疯狂的艺术,或者是一种美。艾利克斯的思想其实是很封闭的,共同住在一个家里,竟然在自己的门上装上保险柜的密码锁,这是他在封闭自己的世界,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唯一的朋友就是一条蛇。
在被同伴出卖,抓到警局里时,艾利克斯似乎认识到了事件的严重性,一改嚣张的常态,说到底他毕竟不算是真正的恶,只是做着他认为自由和享受的事情。艾利克斯因误杀被判14年入狱。此时,影片才真正迎来高潮。
为了能早点获得自由,他主动接受了政府的“治疗”。成为了一个彻底的“好人”他的心里没有了半点恶,当别人向他挥舞拳头的时候,他再也没有半点反抗的余地,身体的生理反应,让他感到生不如死。
当赤身裸体的女人站在他面前时,他也没有半点冲动,随之而来的是生理上的恶心。没有了性,暴力,音乐(实验中意外失去的),这对于艾利克斯来说他已经失去了全世界,更可怕的是被抽离了性,暴力,他已经不是一个人了,更甚者,他连作为动物的本性都失去了,投入社会就是一副躯壳。
虽然艾利克斯试图用伪善来换取自由的权利,但是说到底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我们不可否认他作为人的权利。在这场实验的较量中,艾利克斯还保持着以往单纯幼稚,从某个层面上来说他还只是个涉世未深的青年,只是道德思想上误入歧途。相对于政府来说他显得太渺小了,政府可管不到什么人权,他们是以一种上帝的姿态来强行做着他们认为对的事情。这从某个层面上来说也折射出政府强权对于普通人人权的复杂关系。
重入社会的艾利克斯先是被游客占据了家里位置,之后曾经的流浪痛打,再后来被曾经的朋友报复,他们这些人无论是无意还是有意的,都在趁机对艾利克斯进行报复,他们似乎都手拿发条对艾利克斯进行“实验测试”。
他们认为,自己是在对社会的恶进行制裁和对艾利克斯进行教育改正。但他们对艾利克斯如今的做法与艾利克斯曾经的作恶又有什么区别。这样的做法我们不知道是否正确,到底是理所当然,还是变相的作恶。
当再次遇到了伤害过的作家时,作家愤怒中带着高兴,能操控仇人的生死,可以给妻子报仇,人性此时显露出来,疯狂的报复已经充满了他的头脑。
作家代表的是激进的右翼分子一类,反对政府的制度,所以连着对政府的攻击一起指向艾利克斯。在音乐的咆哮下,一边是艾利克斯的生不如死,一边是作家一行人的亢奋的快感,俨然就是对凡人进行的残酷的刑罚。最终逼得艾利克斯寻死获得解脱。当人性显露出来的时候,道德的制度或许已经变得虚无。
实验后的艾利克斯可以看做是一种意识形态,一种人的最原始的意识形态,没有罪恶,在社会中也不会危害他人。但一如影片中神父的观点,每个人都有自由的权利,不能因为消除罪恶而剥夺他作为人的权利。没有绝对的恶也没有绝对的善,善与恶的分别不应该由某个人或者某个机构组织决定,思想会判断行为,而道德会制约行动。所谓正义和法律,人类社会的一切一切都应该是为了让每个人的人权和人性得到更好的自由,而不是禁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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