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师岁月)
叶某和严某是生产队的拖拉机手,两人合开一台手扶拖拉机。柴油比较紧张,每用完一桶,就得找队长会计签字才能再领取一次。
渐渐的,他们有了偷油的想法。先是拿小瓶子倒一点带回家用。他们家开始烧起了柴油炉,不再用柴草烧火煮饭了。
胆子越发大起来,他们开始用大点的塑料桶偷油。偷的油自己家用不完,自己又不好出面去卖油,就委托赵某帮着去卖。得钱自然会分一份给赵某的,因此赵某也很乐意,很卖力气为他们跑前跑后。
这一次,赵某帮他们卖掉一大塑料桶的柴油,得钱三十五元。赵某也打起了小主意,对他们说只卖了十八元。
不几天,严某从邻村买油的人那里了解到实际得钱数,很是生气,就伙同叶某一起找到赵某兴师问罪。赵某开始还矢口否认,极力抵赖。但是毕竟做贼心虚,见严某要拉他去找邻村人对质,他只得认错,并答应赔偿私吞的卖油钱。
可是,他们拉扯争吵的时候,惊动了许多路人,偷油卖钱的事也随即传遍了村里。最后,三个人都受到了队里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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