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阴天有雪。
无意间看到了一个法制节目,节目里有个叫小浩的孩子因为父母离异,判给了父亲。但奶奶病逝,爷爷年迈。爷爷觉得无力抚养只有三岁的孙子而申请法律援助,希望小浩的母亲能把小浩接回去,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而小浩的母亲和丈夫离婚后,带着大一点的女儿住在父母家。节目的焦点就是妇联等工作人员去给小浩的母亲做工作,劝说她把小浩接回去,带在父母身边,这样能给孩子一个比较健康的成长环境。
小浩的姥爷、舅舅、母亲都阐明了理由。不是不带,是没有能力带。小浩的母亲没有工作,带着一个女儿生活已经比较艰难;小浩的舅舅自己也有两个孩子要照顾,姥爷姥姥也都上了岁数……
看得出来,节目组和工作人员以及小浩的爷爷都觉得小浩的母亲应该把小浩带在身边,理由就是为了孩子好。
看到这里我觉得些不舒服。虽然做为央视的一档节目,措辞比较委婉,但是谁都能看出他们对小浩母亲不管孩子行为的指责,却没有人去考虑,一个没有工作离了婚的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寄居在娘家究竟该如何生活。她不是不管,她是真的没有能力去管。
最后孩子的姥爷提出了如果让他们照顾小浩,那小浩的爷爷要把家里的房子过户到小浩名下的要求,爷爷当即拒绝。看来他最初提出的为了孩子好才想让孩子回到妈妈身边,多少是有水分的。
没有人去评说小浩那个因吸毒而进了监狱的父亲,似乎他犯了法服了刑,就可以再不用去承担自己的责任了。
孩子是无辜的,更多的人都去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责难那个瞎了眼嫁错了人的孩子的妈妈。其实真正的始作俑者不是那个为了自己私欲不管不顾的孩子的父亲吗?
事情最终不了了之。一个人的失足,给老人、孩子、妻子以及更多的人带来了不尽的痛苦和伤害,这不应该才是节目的着眼点吗?而为什么给人留下的更多的是对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无辜的女人的怨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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