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道①之以政,齐②之以刑,民免③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④。”
【注释】
①道:领导、治理,与“道千乘之国”的“道”相同。
②齐:约束
③免:免罪、免刑、免祸。
④格:纠正。
【翻译】
孔子说:用政令来治理百姓,用刑罚来制约百姓,百姓可暫时免于罪过,但不会感到不服从统治是可耻的;如果用道德来统治百姓,用礼教来约束百姓,百姓不但有廉耻之心,而且会纠正自己的错误。
【解读】
一个人的荣辱观,光靠政令和刑罚是确立不起来的。但是,若是用道德诱导人们向善,用礼制统一人们的言行,老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还能恪守正道,民心归服。这两种方法比较起来,道德教化和以礼治国要比苛政刑罚高明许多。
在本章中,孔子的观点还是十分明确的。若是统治者以德和礼治国,就能得到百姓的认同和亲近,整个国家的凝聚力也会提升不少。倘若利用刑罚和政令治理国家,虽然也能相安无事,但是民众对国家的感情却很淡,缺少相应的凝聚力。而最理想的政治形态,莫过于“礼乐刑政”的统一,才是最完备的治国方针。
个人观点:治理国家和治理小家道理相近。教育孩子只靠体罚也是不行的,也要让孩子知道错在哪里,心服口服,才能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