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为他将要变成什么样子承担责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体验到改变过程必须的力量和希望。每一次决定,都是在为下一次决定做准备。
威廉·詹姆斯认为,“决定”涉及一系列的活动,这些活动具有不同的主观体验――差别在于努力的程度、理性、意识、冲动和责任感。他经过深入思考,把决定分成了五种类型:
一、合理的决定。我们经过思考,找到支持或者反对某一决定的理由,并且选定其中之一。它是常规的理性平衡,是我们处于一种自由状态的完美感觉做出来的决定。
二、刻意的决定。刻意并且费力的决定,包括着一种内在努力的感觉。这是一种缓慢的、非常吃力的意志过程。这种决定是很少见的,人类绝大部分决定是无需努力就可以做出的。
三、放任的决定。在这种情形中,似乎没有哪一个行动有足够的理由,每一个看起来都很好,我们因此而渐渐变得厌倦或者灰心。常常通过放任自己,进入由外在偶然因素确定的方向而做出决定。
四、冲动的决定。有时候我们无法做出决定,或者像第三种一样出于一种偶然。所以冲动的决定来自内在,而不是外在。我们发现自己的行动是不自觉的,而且常常是冲动的。
五、基于观念改变的决定。这种决定常常是突然发生的,是某些重要的外在经验或者内在改变(比如哀伤,或者恐惧等)的结果,从而导致了观念上的重大改变或是内心的改变,从而做出这种决定。
这五种类型里面,前两种包含了“刻意的努力”过程。
我们个体的性格结构并不是可以追溯和修正的、个别重大决定的结果,而是由一生中无数的选择和放弃所塑造的。就算是儿童,他也一直都有少量的能力对呈现给他们的事物进行接受或者拒绝,顺从或者叛逆,比如对某些角色的榜样产生正向或负向的认同感。
有一个是,就必然有一个否。决定一件事总是意味着放弃其他的事情。放弃始终伴随着我们的决定。我们必须放弃其余的选项,通常在放弃之后,这些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所以决定往往是痛苦的,因为他们意味着可能性的限制。而人的可能性越是有限制,就越是接近存在的真相。
决定是一种边缘的体验。特别是那种不可逆转的决定,时时让我们认识到自己处在边缘处境。
重要的决定也会使我们每个人面对存在性孤独。决定是一种孤独的行为,并且是我们独立的行动,没有人能为我们做决定。
儿童的冲动遭到成人世界的压制,意志就是为了对抗这些压制而产生的。如果不幸遇到了试图镇压所有冲动表现的父母,那么儿童的意志就会充满内疚,体验到一切的决定都是不被允许的、甚至是邪恶的,这样的个体,成长过程中可能会无法做出决定,因为他心里觉得自己没有做决定的权利。
今天的学习同样受益匪浅,特别是涉及儿童自主决定形成的分析。感恩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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