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的“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的论断,误导了我们一千多年,似乎人才和识才、用才、任才的伯乐——领导者、管理者——之间,是一对形与影的投射关系、悲与欢的冤家关系,用古代一位名人的话说,人才的沉浮是“遇与不遇而已”。
事实却不是这样,人才的发现、选拔、擢用,在一个健全的制度体系里理论上是没有问题的,人为的实际操作却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不足乃至扭曲。
你想,涉及到伯乐的裙带关系、连襟关系,他老人家纵然秉持公正,谁敢担保能干的舅子和同样能干的外人之间不会“举才不避亲”呢?这就是人才和伯乐冤家结成的现实依据。
再设想,伯乐就是包青天,可他手下的贴身随从、亲信干办,乃至和他无关的平级、上级,你敢自信是个人才就能跨过他们营私的门槛?
最近的网络新闻,曝光了某某局长大人,多年前把他不学无术的儿子与学业优异的贫寒子弟调换高考档案,让人家落榜、自己中榜,不就是伯乐之外的小人所为吗?
至于伯乐身边人偷梁换柱让人才落第、庸才高中,古代不胜其例。当下机关上位、公司竞岗中类似的情况不也司空惯吗?
论机巧诈心、手段伎俩,人才是比拼不过小人的;接近伯乐的机缘,拉近伯乐的距离,人才不会创造也不屑为之的,这就注定了人才沉沦埋没的千古悲剧。
板子虽然打在小人身上,但过失伯乐也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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