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闺女放学路上,一辆车突然冲出来,我骑着摩托车急刹车,一下子我和闺女都倒在地上,好在只是有些磕碰,并无大碍。我以为只是和对方要一下手机号,可是没想到对方得理不饶人,怕我讹人,愣是要报警处理。我们等了好半天,先来了派出所的,说是能私聊私聊,结果那女人硬说我是开的快急刹车,她没有给我撞上,要怪那个盲区她没看见我骑过来。我心想她是从停车场出口出来也不减速,把我惊倒,我反而不讹她,她倒倒打一耙,非得报警处理。我一方面担心我磕碰留后遗症,索性她要报警就报警吧!后来交警一来,人家首先问我有没有驾驶证?我自知我是无证驾驶人员,害怕又把摩托拖走,于是就交警说算了这事。我以为我都是受害者,不追究当事人就算了,谁知那女人,听见我没证,那个得理不饶人!哎!我也是醉了,现在是什么世道!差点把我撞了,我不让她负责还是倒打一耙。还是个人民教师,真是侮辱。旁边的人也都劝说那女人不了了事,那女人还是得理不饶人。算了吧!随着拖车司机把我摩托车拖走那刹那,我其实一点不畏惧,我相信朗朗乾隆,没有个真理在,我大不了赔个摩托。
我有些可气,老公对我的态度,他怪我骑摩托不开车,我就想:交通意外,哪有个不危险的。我们俩的分歧永远在他认为开车安全,摩托危险。我永远在想:开车速度快,比骑摩托更危险。哎!不管咋样,我感觉生命都是最可贵的,索性今天生命并无碍事,其他都不是事,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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