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句段篇
1、纠错
汉语是比英语、韩语等都要难学的一门语言,其难就难在语法等体系结构的复杂和庞大。越是复杂,越是容易出错,比如:
在我打他的那一刻,心软了。
谁心软了?
马塞尔·普鲁斯特创作了《追忆似水年华》,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文学巨著之一。
马塞尔是文豪,不是巨著。
林朗是万千个被杀者中唯一幸免的一个。
林朗是死了还是没死。
错误太基础,先举这三个。基础的东西重要就重要在:一旦你犯了这种错误,文章的水准就会降低一大截。
如果你避不开病句,那就写“我国大豆的生产,现在已经自给自足。”这样的,起码没有前面的例子容易被发现,不然会很low的。总之,基础错误不要有。
2、多用短句
上一篇“词语活用”中提到的“暇飞月息”实际就是短句使用演化而来的。短句很考验写作者的文字运用功底,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写长句不难,写短句就不那么容易。
文章是要写给别人看的,读者的情绪是作者要考虑的对象,很多时候是行文的决定性因素。即使是抒情性质的文章,也要考虑到读者能否感受到你所抒的情,自嗨式的写文不可取。
伴随阅读而来的,是体验。很多时候,短句的适当使用是优化读者阅读体验的关键所在。
短句的好处包括:
表述简洁、语意清楚;
节奏明快,读起来朗朗上口;
使文章富于气势,给读者以力量感。
以马克·吐温《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开头为例:
“汤姆!”
没人答应。
“汤姆!”
又没人答应。
“这孩子到底怎么啦,我真搞不懂?你这个汤姆!”
还是没有人答应。
小说开篇短句直入,读者一目了然,清楚的表述、层层递进的问“答”使读者的情绪随着短句的推进而提升,三个问“答”带来的气势提起了读者的精神,让读者忍不住继续读下去。
再举一当代咪蒙的例子:
我越来越变态了。
自从开了公号,每次见任何人,都是怀揣着搜集故事的目的去的。
上周有人自投罗网,说是要给我提供故事,我一听就来劲了。
他叫凡哥,4 年前被他老婆踹了,因为穷。
凡哥和老婆是大学认识的。
他老婆是大学霸,长得还特别漂亮。
……
整篇下来几乎都是短句,而且还很受人欢迎。不谈论文章的好坏,单就短句的好处来讲,这么一小句一小句得读起来,感觉就是:爽。想把文章写得“爽”单靠短句是很难,但有一点一定是短句所能带来的阅读体验:不累!
倘若有人要问我短句在写作中有什么好处,我想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四个字了:读着不累。
3、修辞
句子要写好,修辞少不了。
不是所有的句子都要修辞,但修辞的好处是众所周知的。修辞除了文采方面的优点,有时更易描绘文章要勾勒的画面、传达文章要表达的情感,或者增强文章的节奏感;等等。总之,修辞是文学艺术表达的精髓所在。
比喻、拟人、借代、夸张、排比、反复、比拟、象征、寄寓、互文、引用、通感、用典、化用等都是可以运用的修辞格。修辞格实在是太多了,光类别就有六十三大类,有时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在写作中运用到了修辞格,在这里拿几个常用的与好用的来讲。
常用的,包括比喻、夸张、排比、引用。
好用的,包括通感、用典、化用。
对于常用的修辞,要用出新意。
比喻中门槛最低的是明喻,最常见的是明喻,最不易出彩的也是明喻。既然难出彩,那就少运用。相比之下,暗喻、借喻更好,不那么直白,运用它们写出来的句子更值得玩味。
所谓明喻,就是用“仿佛”、“好像”、“犹如”等引出比喻对象,因为比喻的手法太明显,读者看到“仿佛”两个字时,仿佛就听到文章在说:呐,我要打个比方了。以致索然无味。暗喻就是:“洒满鲜花的路成了花的海洋”,借喻就是:“摇着尾巴的野狼,净辜负我纯真的善良。”
夸张手法是与说实相对的。夸张就要夸张到位,你不能说30米的瀑布是100米,那样既不是夸张,也不是说实,那是撒谎。当30米的瀑布被写成三千尺时,那才是夸张。
排比同比喻一样,常见又容易掌握,是大众都会用的东西,大众化的修辞易于落俗,所以说,要用就用出个样子。
朱自清的排比比普通排比高级一些,主要因其排比句中多掺插比喻手法,但朱的还是少用,不是说不好,小学课文中被背的滚瓜烂熟的东西再拿出来给人看,一般人都会腻的,而且朱的排比同文章一样,胜在情绪先行,情绪是不易模仿、捕捉的东西。余秋雨的排比是可学的,排比手法本身就胜在气势,余的排比就胜于气势,同时附以厚重华丽的辞藻、宏阔的比喻或其它修辞,这样的排比带来的阅读体验充实又提神。
以《文化苦旅》任意一段为例:
在夜雨中与家人围炉闲谈,几乎都不会拌嘴;在夜雨中专心攻读,身心会超常地熨贴;在夜雨中思念友人,会思念到立即寻笔写信;在夜雨中挑灯作文,文字也会变得滋润蕴藉。
引用是很多年轻人用得最多的手法了,要甚过比喻,其功劳非高考作文莫属。引用就要引那些多数人不太知道的来用,像前篇提到过的,“久病成良医”大家知道,“三折肱知为良医”大家未必知道;“观千剑而后识器”大家知道,“凡操千曲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大家未必知道,要用就用后者。
对于好用的修辞,要懂得去用。
不像常用的修辞那样,容易掌握,常被大多数人运用,出彩的没有庸凡的多。像通感、用典、化用这样的修辞,对作者的文字能力与文学修养要求比较高,掌握难度较大,但用起来极易出彩。
通感,又叫移觉,顾名思义,就是用一种感觉描述另外一种感觉,用触觉写嗅觉,用视觉写听觉…这就是移觉。古诗中常见的移觉有很多,“春风又绿江南岸”中“绿”是移觉,村上春树的比喻也有移觉的影子,比如“把人比做下雨天三条腿的狗”就是把笼统的感觉具象到视觉上。
用典与化用乍一看有些相似之处,但完全不同。李清照的《无题·锦瑟》、苏轼的《江城子·密州出猎》、杜牧的《泊秦淮》都有用典之处,用一个典故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这是用典。
而化用是把别人的句子根据自己的需要换一种表达展现给读者。
比如陈粒的歌《性空山》里一段:
半醒半醉日复日
无风无雨年复年
花枝还招酒一盏
这三句当是化用唐寅《桃花庵歌》里的:
半醒半醉日复日,花开花落年复年。
说起来,化用也是踩在他人的肩膀上再创造。想要化用得自由主动,要对别人的作品、名言有着真正深刻的理解,辅助以一定的文字运用能力,这样化用得到的东西才有自己的风格与表达,也能化用出新意。所以说,能不能化用好一篇作品是检验你是否读懂这篇作品的极佳方法。
化用值得推崇。
4、大珠小珠落玉盘
什么是“大珠小珠落玉盘”?其实说的就是节奏感。什么节奏感?就是“大珠小珠落玉盘”。
前面说到多用短句,一大目的就是与长句交错,使读者在舒舒缓缓中享受,在剑戟铿锵中打起精神。无论是绘画、摄影还是音乐,凡艺术都讲求变化,有了变化才能有效表达情感、带动情绪,绘画、摄影讲究主次明暗,流行音乐有主歌与副歌,为的就是在变化中强调主次、带动感官。文章同样如此。
以我写过的《哭,是笑着哭》为例:
妈妈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妹妹出生没几天就死了,哥哥为生活所迫,在科威特打工。我是家里的独生女,姑姑也都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一个月没有亲人的探望再合理不过了……
倘若有人探望,那才是一件怪事。
“你不回答就算了,你妈妈看起来想吃点葡萄,你去看看吧。”李医生将手中的文件夹夹在腋下转头离开。
长短句的的穿插使用让这段话的情感清晰又强烈。
网络上搜下街头黑人带耳机听着自己的hip-hop摇头晃奶的样子就知道“节奏感”魔性有多强。
作为作者,我们要让自己的文晃动起来,无晃不欢。
下篇预告:文章篇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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