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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教授谈互联网(新媒体)文创人才培养

峰教授谈互联网(新媒体)文创人才培养

作者: 683beaea6870 | 来源:发表于2018-09-27 19:55 被阅读21次

北京大学陈少峰教授准备亲自做一个互联网文创方面的直播课程,包括与课程相衔接的、后续的现场辅导教学和新媒体内容的写作指导等。

关于这个课程和实训营的理念,峰教授介绍说,目前互联网文创已经进入了第二个阶段,并且在商业模式与人才需求上出现了四个比较显著的特征。

第一,几乎所有的文化产业都搬到互联网上(包括旅游销售和电影票销售、拍卖等等),而且和应用技术的创新紧密结合(如广告与大数据)。

第二,广告与游戏主导的产业格局遇到瓶颈,微信公众号+内容+电商成为新的增长点。也就是目前已经广泛开展的新媒体小平台(微信公众号为主)及其垂直业务(含新媒体电商与网红电商)。

第三,任何企业,都需要提升自家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水平,并且利用这些新媒体平台来促进自家产品、品牌、企业形象的传播,促进自家品牌、企业文化与互联网上潜在用户之间展开更加有效的交流。但是目前多数都缺乏新媒体人才。

第四,互联网文创(含新媒体)是大学生和研究生就业与创业的蓝海,但是现在大家都需要提升新媒体就业与创业的能力。此外,已经就业、从事企业广告与营销、电商等方面的人员也都需要新媒体的培训。

峰教授提倡与实施的“互联网(新媒体)文创实训营”,是峰火文创学院、浙江工商大学中国互联网文化产业研究院与其它高校、企业等机构联合培养新媒体运营人才的新项目。包括采用的直播教学,就是希望让更多人能够听到文化产业界“智者”的精品课。

实训营宗旨

1. 通过实训营线上线下结合的学习方式为高校大学生、研究生、企业从业人员做互联网文化产业(含微信公众号、系列微电影等)方面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提升培训(理论与实践)。

2. 促进全民融入互联网(峰火文创融网行动),熟悉互联网平台与相关领域的工作要求,提升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现有与互联网结合工作(单位新媒体与新媒体传播、营销等方面)的质量。

实训营课程内容

1. 每一期的整体课程分为“直播课程”、“线下面授课程”、“实践指导课程”三个模块,现场指导课程根据实践(实习结果)确定。

2. 每一期的整体课程为45个小时,含:

互联网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含部分基础性工作操作细节的辅导)直播课程14次,每两周一次,每次90分钟,合计21小时。

新媒体运营线上(实践)指导4次(一般问题或者内容创作的指导)6小时。

综合内容线下指导(面授)一次三天,每天6小时,合计18小时。

线下指导在实习(实训)之后进行。实训的内容以新媒体创作、写作为主,包括公众号写作、编辑和互联网传播。

3. 每一期学员为期半年。

本期实训营直播课程

课程名称:互联网文化产业商业模式;

第一节课时间:暂定10月18日周四19:00-20:30;

每周一次,每次课程(单元)大纲提前一周发布。

课程单元名称:

第一节:文化产业发展趋势

第二节:文化产业商业模式

第三节:互联网平台与技术应用创新

第四节:互联网商业模式

第五节:互联网文化产业

第六节:互联网文化产业商业模式

第七节:互联网电商与网红经济

第八节:互联网营销(含娱乐营销)

第九节:互联网平台与新媒体

第十节:互联网音视频产业

第十一节:微信公众号的商业模式

第十二节:微信公众号内容创作

第十三节: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

第十四节:微信公众号吸粉营销

师资

聘请北京大学陈少峰教授作为主讲导师,同时由峰火文创集团组织包括产学研媒金等各界人士共同授课或者参加指导。

主办单位

峰火文创学院

——主办“直播课程与线上指导”

浙江工商大学中国互联网文化产业研究院

——主办“面授指导”三天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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