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作者: 琴笙未鸣 | 来源:发表于2021-07-23 16:55 被阅读0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新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看了这一条,我只想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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