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2015年11月发布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2019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综合《实施意见》及《补贴办法》,华帆科技小编为大家疏理一下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项目:

一、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初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补贴金额:
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补贴,3人以下每人2000元;3 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多补3000元,最高30000元。
二、一次性创业资助
补贴对象:
在校及毕业五年内的在穗学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
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
三、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
在校及毕业五年内的在穗学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
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1年以上;每年4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四、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补贴标准:
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正常缴纳社保。按照广州市“五保”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单位承担部份社保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五、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
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港澳台学生,非毕业学年内的在穗在校生除外)
补贴标准:
参加SIYB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最高补贴1000元。
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申请正如火如荼进行中,对于初创企业而言,在创业阶段获得政府的资助,其意义不言而喻,广州市关于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还有很多,如需了解,后续请关注广东华帆科技公众号下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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