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这个物质生活日渐充沛的时代,人们感到骄傲与满足:时代在进步,生活在富足。是的,物质生活相比千百年前无疑进步了不知凡几,可是人们却不常考虑,在这个进步的时代,社会整体的精神面貌,比起千百年前到底又进步了多少?
尤其是某些不太文明的行为,数年来更是从未减少,它们充其量只是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在人们的眼前罢了。就游客对景点的粗鄙行径而言,便经历了从十年前“某某到此一游”到而今陈先生将自己名字刻在景点石上的演替。
而对于这些人,我常常感到啼笑皆非:一来你不是孙大圣,写出“到此一游”又有什么意义?二来你也不是什么名人,纵是写下了名字能认得它的人也十分有限。
诚然,经过舆论的谴责与景区的声讨,陈先生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为其负责,这自是皆大欢喜的。然而泱泱九州,又有多少地方出现了这样不文明的现象?这些不文明现象又有多少得到了解决?那些不文明行为的发起者又有多少认识到了错误并痛改前非?便是我写下这些文字时,也不禁在脸红之余暗道一声惭愧。
不错,这样不文明的行为现象还有很多。尤其是当我们的国家还处在一个需要侧重发展,因而难以对精神文明建设分入太多精力的阶段,那些粗俗与无理的行为就更加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有力的遏止。于是,如何使不文明行为皈依文明,也便成了一个颇为重要的议题。
从陈先生的事迹中我们不难得到一些想法:舆论的监督与法规的约束。这无疑是两个行之有效的方法。自古以来,舆论的威力都是不可思议的;而在这样一个法治的时代,尤其在我们的国家,也没有多少人愿意或敢于侵犯法律法规的权威。
然而寻本溯源,我们不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不文明现象会屡屡出现、屡屡被责又屡屡重现?毋庸置疑,是人们的行为自觉比较缺乏。而再行深究,则又要触及人的劣性,这是一个复杂的论题,我们暂且不去深究。
因而,文明是朵花,芬芳靠自家。只有我们拥有足够的毅力和自觉,才能有效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样也只有我们自身做好了,才有底气去对别人进行监督与声责——不过纵然没有底气,也有资格。资格出于道义,底气由于脸皮,两者不可混淆。
不仅如此,当我们对自己可以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时,制度的管束也会显得更为形式化。此外,我们的国家很忙,他要培育许多花,而我们作为他的公民,又何妨用自己的一点自觉与细心为他稍减负担,将其中那朵文明之花浇得更加芬芳馥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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