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文学家。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他出任参知政事,开始推行新法。这一改革侵犯了大官僚大地主集团的利益,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群起反对。
司马光本人更是不遗余力,除向朝廷陈述反对意见外,还三次致书王安石,攻击新法,横加罪名,妄图劝转或吓住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就是作者接到司马光第二封信《与王介甫书》后写的复信。
王安石所处的北宋,自其建立之始,就有意识地依靠豪绅不法地主的势力,作为其统治基础,采取"不抑兼并"、"不立田制"的政策,纵容和庇护他们肆行兼并,还赋予他们以种种特权,"于是腴田悉为豪右所占,流民至无所归"(《宋史.谢绛传》)。
不到全国人口总数百分之一的豪绅不法地主,却强占了全国耕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广大农民丧失土地,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因此纷纷起义反抗。北方的辽和西北的夏,也不断向北宋发动掠夺战争,而一些操纵大权的庸人,只图苟活偷生,充满失败主义情绪。
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日益加剧,使"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上仁宗皇帝言事书》),致使地主阶级内部加速分化。
以司马光为代表的大官僚大地主集团,为了维护其既得利益和特权,强调谨守祖宗成法,反对任何触动他们利益的改革思想和活动;而一些没有特权的中小地主及其进步思想家、政治家,一定程度上看出北宋王朝的腐败和没落,认识到若不稍微改弦更张,北宋的统治就有垮台的危险,遂主张变法革新。王安石就是他们之中的一个突出代表。
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一做上参知政事就选拔了一批富有朝气、敢于创新的人,设置了一个创立新法的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他本人兼任该司的长官,制定了有关政府财政和社会经济的立法,推行了历史上著名的变法运动。
由于王安石的变法,限制和打击了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以及与他们有密切经济联系的庸懦士大夫们的利益,激起了那一伙人的群起反对。
正当新法在激烈斗争中迅速推行的第二年,官绅豪右阶层的代表人物司马光便出来进行阻挠和破坏。他一方面上表神宗,攻击王安石,表明他与王安石的关系"犹冰炭之不可共器,若寒暑之不可同时"(《弹奏王安石表》)。另一方面又接二连三地写信给王安石,肆意诽谤新法。
本文虽是书信体裁,但从内容和写法看,又是一篇驳论性的论说文。作者在信中反驳了司马光责难新法的主要论点,辨明了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五方面的是非,概述了"熙宁变法"的原委和性质。从而揭露了保守派只顾私利、不虑国家大计的行径,表明了自己以国事为重、革新政治的雄伟志向,以及不避诽谤、坚持改革的政治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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