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最近都是在为辞职的事周旋。
从十月底开始起了辞职的心,原以为最迟到十一月底就可以走了,结果经理说没人接替我的工作,让我再考虑考虑。
其实她主要是想给自己争取点时间,找到合适的人接替工作。
而我却天真地以为,自己在这个岗位还蛮重要的,以为经理会留我。
就这样不咸不淡地又做了大半个月,也没啥结果。
总觉得就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啊。那自己就主动点,主动询问课长和经理,现在是什么情况?我什么时候可以走?
这不问不知道,一问啥都明白了:其实人家并没打算留你,你想走,随时的事。到头来反问我:你确定要走吗?潜台词是你好像自己又不愿意走了吗?
其实对于一份工作而言,可能不是工作需要我,而是我需要工作,当我觉得不那么需要这份工作的时候,就应该坚决地放手,洒脱地走了。不然给别人感觉还以为我想赖着不走呢。
今天早上跟课长说起季度奖的事情,她说会帮我问问。
这个月已经是本年度最后一个月,这个月做完本应该就有季度奖了啊,当然这只是我自以为。为了确认一下这件事,我跟课长说了,她答应会帮我问。可是为了安全起见,我还是自己向人资求证一下比较好。
快下班的时候,我打了人资的电话咨询,得到的结果真是让我大吃一惊:这个季度的季度奖,要等到二月十日才能结算,而且还是二月十日在职的情况下。
这是什么神逻辑啊?
我再次咨询了人资,人资的解释是一月底报总公司,二月算工资的时候再核算。
这下让我死心了,我打算安心做到月底,然后say goodbye!
不过,我现在有了一个新想法,我想明天咨询一下本地的劳动部门,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是否可以维权?毕竟我已经做满了一整年,按理说应该要给我核算第四季度的季度奖啊?
至于劳动部门会给出怎么的答复,我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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