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现企业股权设置不合理,可以这么处理:
1、提前约定退出机制,约定股权成熟期。
可以设定一个股权的成熟期限,如果约定成熟期为5年,那么每在企业服务一年就可以获得约定股权的1/5,服务满5年才可以获得全部约定股权。
2、股东中途退出,股权溢价回购。
这样可以有效地平衡退出者和留下来的合伙人之间的利益,确保创业者能够沿着既有的脉络有条不紊地走下去。
3、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
可以在股东协议中设定高额的违约金条款,让退出人认为接受公司的溢价回购更有利,这样就保证了退出机制的顺利实施。
创业过程中,我们不需要绑架任何人,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确保人员的退出和股权的变动不妨碍整个创业梦想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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