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老师的小说和散文我基本都读过了,这次偶然读到了《河边的错误》,产生了完全不一样的感觉,没太读懂,有点云里雾里。以前读《活着》《兄弟》《许三观卖血记》等等更多的是看到社会大背景下平凡人的的苦难,看到潦草小狗的悲悯。《河边的错误》给人的感觉是疯魔,压抑,不忍猝读,展现了特殊年代人性的残酷和荒谬,心理承受能力不太行的伙伴儿们不建议读,容易引起极度不适。
我读的《河边的错误》一书是四个故事的合集,四个故事分别是《现实一种》《一九八六年》《河边的错误》《一个地主的死》。这几个故事都是余华老师年轻时的作品,后来写《活着》的那个余华有多悲悯,这个时候的他就有多冷酷,锋利,他让普通人的恶无处遁形。这些故事看似没有关联,但其实处处透露着死亡,血腥和暴力,所有的痛苦都来自于错误,错误的时代,错误的人心。莫言在某篇文章中这样评价余华:“一九八七年,有一位古怪而又残酷的青年小说家以他的几部血腥小说震动文坛,他是残忍的天才,也是清醒的说梦者”。年轻时的余华老师作品中的疯狂、肮脏、悬而未决和后来他笔下的苦难一样动人,一样耐人寻味。
这本书到底讲了什么呢,先来说《现实一种》,讲述了一个看似普通寻常的家庭里上演的无人生还的故事。这个家庭由7口人组成,分别是大哥一家三口,二弟一家三口,以及二人的老母亲。某天大哥的四岁儿子失手摔死了二弟的儿子,于是二弟气不过踢死了大哥的儿子,大哥把二弟绑起来让狗舔二弟的脚,二弟活活被笑死。二弟死后,弟媳举报大哥虐杀二弟,大哥被抓判处死刑,并且二弟媳妇冒名捐了大哥的遗体,导致大哥死无全尸被大卸八块。在这一切荒诞故事上演时,两兄弟的老母亲早死在了自己的看房间里,无人问津。读完这个故事只感觉这个家庭里的氛围冷漠到诡异,母子之间,兄弟之间毫无情感可言,以命抵命的疯狂大乱杀令人毛骨悚然。描写大哥被枪决后,一群医生嬉笑着像解剖猪一样将他肢解,从他的身上取各种器官,皮肤,骨骼这一段真真让人感到人性冷漠到了极点。
《一九八六年》这篇故事是特殊年代无数受尽磨难的人的缩影,讲述了一位研究中国古代刑罚的历史老师在动荡时期被抓走,其妻女苦苦等待无果,以为他早死了,于是妻子带着女儿改嫁他人。十几年后他归来了,但由于被关押,恐吓,折磨,他变成了一个疯子。他的世界里太阳是血淋淋的头颅,人们不断从油锅中炸起,他每天都在离家不远的街道上使用自己研究古代酷刑摧残自己,直到死去。他的女儿几次与他碰面,也透过家里的窗户看到整个过程,但她以为那只是个疯子。这个疯子死在了离家不远处,死在了被抓走前的美好记忆里,死在了妻女优雅的转身里。
《河边的错误》是一个悬疑故事,讲述了小镇上的三起杀人案,起初一个孤寡老人幺四婆婆收养了一个疯子,她培养疯子对她施暴,被疯子虐打时,她可以释放心中的孤寂和对丈夫的思念。疯子后来杀掉了幺四婆婆,他以为这是他们之间的游戏。刑警马哲接手这个案子后,疯子又接连杀了两个目击证人,期间一位有臆症的人精神失常,以为是自己在杀人,所以自杀了。由于疯子精神失常,法律拿他没办法,警察马哲以暴制暴开枪杀了疯子,警察局长和马哲妻子想出的为其开罪的方法是扮演精神失常的疯子。前几次马哲在精神病医生的问询下都表现得很正常,随着次数的增加,他最终妥协,融入这个疯狂的世界。这个故事里的疯子好像和正常人一样,正常人却变得像疯子,故事的结尾马哲说“真有意思啊”,讽刺非常到位。在一个疯狂的年代里,清醒的人是格格不入的,是不正常的,只有和大家一样疯狂,才会显得正常。因为每个人身体里都住着一个疯子,隐藏在理性与克制的囚笼中。
《一个地主的死》讲述了地主王子清的儿子王香火被日本人抓去带路,最终将敌人带入绝境,自己也英勇赴死的故事。故事从两个视角展开,一是王香火的视角,一是王子清派去寻找儿子的长工视角。王香火作为一个40多岁的土二代,上完厕所擦屁股都要人伺候的纨绔子弟,一路上忍辱负重,有计划有谋略的将敌人带入绝境,坦率赴死。而长工去寻找少爷,只是为了能从老地主那里领到赏钱,并不关心少爷的死活。长工一路上的见闻和行为,处处体现了人的麻木,自私,弱者遭遇不公和压迫时,想的不是反抗,而是通过欺负更弱者以获得快乐。最后这篇《一个地主的死》的风格更接近后来我们认识的悲悯的余华,虽然这里也有暴力,也有麻木不仁,但比起前几篇已经温和了很多。
这本书整体来说我没太读懂,自己的体会比较浅,也不知道对不对,以后再读应该会有不一样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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