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是人一种自然的反应状态,意指对环境的变化反应比较灵敏,也就是说,敏感首先是指人对环境变化的感觉较快,其次是指基于这种感觉作出的反应也比较快,同时表明敏感以认知为基础,既需要有一定认知,又需要有一定表现。
人的认知有区别,同样敏感程度也有不同,这也就客观地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认知区别,使得人有不同的价值取向,敏感差异使得人对环境变化作出不同反应,但是,如果对人的认知和敏感都作出统一的规定,那么就意味着人必须有相同的价值取向和相同价值行为表现,这显然是不符合人的需求及需求满足的具体状况。
对这两方面作出统一规定的方式不同,认知方面的规定是以拔高的方式,敏感方面的规定是以限制的方式。
所谓认知上的拔高即是要求人们在任何行为未发生之前就确信一定的行为对所有人都有利,而这种一定的行为也是规定认知敏感的人的行为,比如这种规定本身就是对所有人都有利的行为,按统一的说法就是“为了大家(集体)的利益”,不管结果怎样,一定要相信,必须相信。
而对敏感的限制是指不能有关注、有反应,最常用的方式就是规定了不能说的、不能看的、不能听的,否则这些限制说、看、听的东西一旦被人察觉,人就会有反应。
实际上作出这两种不同的规定,核心是要让人们相信所谓拔高的认知,因为一旦对敏感的不做限定,就会有人基于认知对那些规定要相信的东西提出质疑,所以这两种规定共同的目的就是愚民。
人的敏感度横向看有差异,纵向看有变化有提升,而且,没有横向比较反映的差异,也难有纵向比较可见的提升,因为横向比价的过程就是相互借鉴、激励的过程,最终反映在自身敏感程度的变化方面。
所以,一旦对敏感作出限定,就制约了相互借鉴的范围,限定了人的认知,这样愚民的结果就不仅仅是愚弄他人,也是在愚弄自己,这也就是为什么说“欺人者自欺”,这样结果就是限制了他人的敏感,限制他人的人变得越来越越敏感多疑、过度焦虑,而且这种敏感也会演化为一种行为来,就是既然能够限制他人的敏感度,就能够把他们的焦虑转化为社会运行成本转由被限制者承担。
正如前文所言,敏感是人一种自然的反应状态,所以就应该使其保持自然,也就是不应做任何制约,否则就人为地打乱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正常的信息传导机制,也就不可能有正常的社会均衡。
而那些对认知与敏感作出规定的人,当然就是在冒天下之大不韪谋一己私利而已,尽管那种拔高的认知有多冠冕堂皇,只要限制了敏感那就是这种拔高认知的死穴所在,而且是越限制越多,多到他们无暇以对。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