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观义042:庄公十三年·齐一边,至于鲁
《论语·雍也篇》中,孔子评价齐、鲁之政——“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一则强调齐、鲁之政皆渊源于文武周道,二则强调齐、鲁之政皆有向上生长的空间,齐之政稍加优化、改变,便得鲁政之要妙。鲁之政稍加优化、改变,便得文武周道之要妙。
今人求学,总想着求一个外在的、固定的标准,然后以一己之身心去贴近和达成那个外在的、固定的标准。以齐鲁之政为例,文武周道似乎就是那个外在的、固定的标准。问题是“鲁一变”,可以接近或达到那个标准。“齐一变”是无法达到那个外在的、固定的标准的。
如此一来,于鲁国那样的邦国而言,自然有向善、向好的冲动。至于齐国以及不如齐国的邦国,既然“一变”而难成,干脆就别寻出路去了。圣人立教,不是教人削足适履去适应一个固定的、外在的标准,而是教人自至其中、自易其恶。“齐一变,至于鲁”——关键在齐之求变——乐得其道。“鲁一变,志于道”——没什么好骄傲的,倘不求变,或沦于齐类,或更加等而下之——纯纯地背道而驰。乐得其道或是背道而驰,全在一己人心,全在你自己的选择。
所以,孔子讲“我欲仁,斯仁至矣”!哪里有那么多的弯弯绕绕,不过是内在仁心的向背而已。孔子讲“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知之、好之、乐之者,皆是对内在仁心的发明与实践。知道发明与实践内在仁心的,不如向往与实践于内在人心的,后者又不如那些真正能够以发明与实践内在仁心为乐的“乐在其中”者。
庄公十三年,齐桓公开始展现出其“心怀国之大者”的一面,带动齐国上下,推动齐国国政,向“齐一变,至于鲁”的方向迈进。此时的鲁国国政,又讲何去何从呢?
(一)原文
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夏六月,齐人灭遂。秋七月。冬,公会齐侯盟于柯。
(二)白话试译
庄公十三年春,齐桓公组织宋、陈、蔡、邾等邦国首脑在北杏进行会盟,商讨宋国内乱的善后工作。夏六月,齐国出兵征伐并灭掉了未参加北杏会盟的遂国。当年秋七月,没有大事发生(无事可记)。冬,鲁庄公应邀同齐桓公在柯地缔结了盟约。
(三)观义
庄公十三年春,齐桓公开始在“春秋时代”的大舞台上“小试锋芒”。彼时的宋国,正因为南宫万弑杀其国君宋闵公一事闹得不可开交,非但国内两股势均力敌的势力杀红了眼,连周边的国家也不得已卷入其中。宋五公的子孙们,动员起曹国军队扑向南宫万,南宫万在心腹大将猛获逃亡卫国后,不得已也带上老娘一日奔波两百多里逃奔陈国。
弑君之贼,必杀之而后快。五公的子孙们,在处死南宫万的帮凶南宫牛,处死南宫万拥立的子游后,开始腾出手来对付逃亡在卫、陈的猛获和南宫万。至少宋、卫、陈三个邦国深陷其中,受到宋南宫万之乱的波及和影响。
眼见宋人动用各种手段,已处死弑君贼子南宫万和猛获。齐桓公作为周边“老大”,开始站出来主动“平事儿”、清场。召集周边邦国国君,就宋国内乱之事,达成一个历史上的“盖棺定论”,同时也就宋国国君的人选问题,来个“一锤定音”。
从鲁隐公元年,到鲁庄公十三年,短短四十二年的时间,诸侯邦国已经习惯了无视周天子的存在,放弃了“天子任命”这一通道。诸侯国更换国君,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得到周边诸侯大国的首肯。齐桓公组织宋、陈、蔡、邾等国会盟,正是在适应这一趋势,主动站出来担负起“带头大哥”的使命。
这一次会盟,有两个邦国没有参加。一个是撮尔小国遂,另一个多少有点实力,又同齐桓公多少有些不对付的鲁。会盟之后,齐桓公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对付”遂和鲁上。
当年夏六月,齐桓公一不做二不休,直接灭了遂国。
这一招“杀鸡儆猴”,让鲁国战战兢兢熬过了秋天,《春秋》记“秋七月”——意味着秋季三个月里,没有大事发生。
当年冬,齐桓公调整策略,开始动用外交手段主动同鲁国接触。两国元首在柯地订立了盟约。
《公羊传》记载,柯地之盟,鲁庄公明知是个“鸿门宴”。曹刿帮助鲁庄公制定并实施了“要盟”之策,以曹刿一人之力,在齐桓公性命受到直接威胁的情况下,被迫答应归还鲁国汶阳之田,并公开订立了盟约。
这件事情,对于齐桓公而言,绝对是难以忍受的“奇耻大辱”。但当一个人心中有更宏大的目标时,一点小的利益和侮辱,又算得了什么呢?
为了取信天下诸侯,齐桓公非但没有报复鲁国,而且一点点兑现了当时的承诺。
此时的鲁庄公,满足于偏安一隅,满足于一时一事上的有得。
此时的齐桓公,求的是“齐一变,至于鲁”,求的是大道、人心。区区汶阳之田,区区要盟之辱,对他而言,不过是称霸天下之路的一小步而已。
《尚书》中描述天下人对于周文王治下的周邦的评价:“大邦畏其力,小邦怀其德”。以此对比齐桓公的所为,器量还是小了些。灭弱遂而隐忍强鲁,虽然都是为了做大做强,齐国始终没有文王、武王那样的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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