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帽子”即绿颜色的帽子,在中华文化的语境下是一个男子的女人和别的男人相好、偷情了,那么该男子就被视为戴了绿帽子。按照中国文化习俗,被人戴绿帽子是件很丢人、失脸面、极不光彩的事情。对中国人来说,“乌纱帽”大多数人抢着要戴,“绿帽子”却是人人唯恐避之不及。

中国古代很早就把服饰的颜色作为区别贵贱尊卑、身份地位的一种手段。秦汉时期规定犯人穿一种特制的衣服,称为“赭衣”,其色赤褐,“赭衣”已为罪犯的代名词。所以东汉文史学家班固在《汉书・刑法志》有“奸邪并生,赭衣塞路”的说法,意思当时社会治安欠佳,路上到处是犯罪份子。
唐太宗贞观年间规定:皇帝就穿黄色的龙袍;百官中,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五品服绯(深红),六品七品服绿,八品九品服青。以后各朝代均大体沿袭此法。可见,在官场上绿色、青色排名最后,实际是低贱的代表。

当年白居易被贬为江州郡(今九江市)司马,官列九品,所以他的《琵琶行》诗中“江州司马青衫湿”,就是用“青衫”指代自己这个卑微的小官。他的另外一首《忆微之》诗云:“折腰俱老绿衫中”,意思是要他屈身于低微的绿衫人行列中,形容其仕途坎坷。
官场如此,映射到民间,唐宋时期,碧、青、绿等颜色为贱民所穿服装之色。唐代地方官吏对犯罪之人“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并根据情节轻重来决定戴这种头巾的短长。在唐宋人心目中,穿戴碧、绿青诸色的是最低贱的人。

自元代开始,碧、绿、青、诸色的服装限于“娼妓”、“乐人”所穿。当时的蒙古族是没有娼妓一说的,化外之人,无礼法和道德约束,大草原上的男女只要愿意,马上就可以幕天席地,天当被子地当床。等到元朝铁骑挥师南下到了中原后,就对号称礼仪之邦的中原人开设的妓院相当看不惯。于是元朝统治者规定妓女以及妓院里做工的男人必须穿戴特定服饰,以示与正常人的区别。
《元典章》规定:“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儿;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明朝朱元璋取得天下后,在某些法律上继续沿用元朝制度,并且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规定“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人服”、"不许与民妻同。"朱元璋于洪武三年下诏规定:娼妓之家长和亲属男子裹着青头巾。

朱元璋为什么要对娼妓行业做出如此详细的规定呢?这与朱元璋出身草莽、掌控欲很强有关。当他夺得天下后,对各行各业都做出了详细规定:比如农民只能种田,不能进城,离开自己生活的地方必须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商人只能经商,不可以参与其他事务;军人专门负责打仗;基于这样的安排,娼妓行业必须穿特定衣服,一辈子生活在这个行业……他想要让天下苍生都按他的安排来生活。
由此,“青头巾”就与娼妓之男性亲属有了直接联系。由于青、绿二色比较接近,又同属贱色,人们习惯于说“绿头巾”。正因为绿色与娼妓有关,后来,“绿头巾”专用来指妻子有不贞行为的男人,并逐步演变成了“绿帽子”。

如此一来,人们见着戴“绿帽子”的便知其家中有位人士是“青楼的干活”,从此,戴“绿帽子”也渐渐演变成某男子的妻女卖YIN或妻子私下“偷汉子”的俗称,用戴绿头巾、绿帽子等来讥讽妻子有外遇或淫行的男人。
于是女人红杏出墙,自家的男人便戴起了绿帽,所谓红花还得绿叶配,一红一绿交相辉映。乌龟****头是绿色的,于是富具想象力的文人们又戏称那些戴绿头巾的男子为“乌龟****头”,使那顶“绿帽子”与“乌龟”、“王八”等联系起来。

延续至今,就诞生了中国男人最怕的一顶帽子——绿帽子,中国男人生平最不能忍受的两件事就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种惧怕延伸、反噬到女人身上,就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细细反思一下: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不仅中国女人被贞节牌坊给束缚住了;事实上,由于中国男人对“绿帽子”的自始至终的恐惧,他们何尝不也是被它套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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