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花与丽娟同岁,读中学时是非常好的姊妹,只是春花中学还未毕业就辍学了。巧的是,她们同一天结婚,同一年生了儿子。
分别十多年,丽娟从南方打工回来俩人又联系起来,此时春花已给上门的丈夫离了婚。
当她光明正大介绍她男朋友时,丽娟咋也没想到,漂亮的春花居然给人做“小三”。
男方是一普通公务员,无情的岁月刻在脸上尽现苍桑,头已秃顶。这令人大跌眼镜,春花身材苗条、肤白貌美,简直现实版的美女配野兽。
男方给春花在城里租了房,好奇的丽娟问春花:“你喜欢他什么?”
她说她们在一起已七年,男方对她很好。在丽娟看来,所谓的很好是在有限的物质条件下,给予极大的情绪满足。
某一天春花给丽娟打电话说,他老婆就一母老虎,平时她一直躲着,有一天居然带着儿子冲进了她家,打了她。春花在电话里哭得声嘶力竭。
她说她要上告,丽娟同情朋友,但做第三者她又鄙视。
最后事情不了了知。自此终结了春花八年的地下情。八年抗战都胜了,青春中又有多少个八年!
男人肯定给春花画过大饼,让女的一直活在幻想里。打醒了的春花听说又在寻找“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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