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高挂在某社交平台的热搜之后。
惊觉现如今相亲也是高危行为。
一个不留神,就可能把自己送进去。
事情发生在河北唐山。
邱姓男子和一女子因相亲认识。
两个人互生好感,在相亲当天就发生了关系。
本以为这是好事,却不想反转不断。
睡过之后,女方转眼就变卦了。
让婚介所老板联系邱姓男子,要求他给予两万元作为补偿。
邱姓男子认为他们这是在敲诈,不愿意给钱。
当天中午,婚介所的老板王某就打电话报了警。
此后几天,王某和相亲女子与邱姓男子一家多次沟通。
以各种名义要走了数千元,并表示没事了。
但七天之后,邱姓男子因涉嫌强奸被捕。
开庭之后,邱姓男子拒不认罪,申述自己并未强迫女方。
但法院认定其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不服判决的邱姓男子继续上诉,二审却还是维持原判。
邱姓男子继续申诉,最终最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原审被告人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指令唐山市中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此时邱姓男子已然整整服刑三年。
今年九月下旬,唐山中院才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改判邱姓男子无罪。
案发之后,邱姓男子丢了工作,留了案底。
只能去打打零工,做一些苦力活。
虽然是宣判无罪了,却实打实的坐了三年牢。
整个事件看下来,只觉得不可思议。
这么简单粗暴的仙人跳,都能被判定为强奸罪,且一审二审的结果居然一致。
河北唐山这个地方的法官,实在是让人大开眼界。
印象中,这个城市总能发生一些骇人听闻的事件。
不是涉黑的暴力事件,就是颠倒黑白的乌龙案件。
究竟要糊涂到什么程度,才能给出这样的宣判结果。
在替男方叫屈的同时,更应该深究一下相亲女子和婚介所老板。
并对审理本案的一些相关人员进行彻查。
现如今,翻脸不认人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事前一个个心甘情愿,事后就开始变脸敲诈。
不是在互联网上发小作文胡言乱语,就是在法官面前卖惨哭诉。
钱没给到位,和她们发生关系的人就成了犯罪。
这种事后再报价的行为,比古代卖笑的娼妓还要低劣。
以前有个青楼可以当做营业场所。
现在没地方去了,就跑到了相亲市场寻找冤大头。
要么不开张,开张就吃半年。
这样的行为不打击,谁还敢再去相亲市场找另一半?
奉劝那些急功近利的相亲党们,节奏要放慢一点。
毕竟别人睡一晚就能让你到牢狱里过一阵子。
找对象这事,还是要擦亮眼睛,慎之又慎。
毕竟,婚姻有风险,相亲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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