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你是一家托儿所的所长,托儿所明文规定,托管儿童下午4点之前必须被接走,但家长经常迟到,每天下班时,总有几个惶惶不安的孩子还没走,至少得有一名教师留下来等待姗姗来迟的家长,怎么办?
两位管理学家听说了这一非常常见的难题,于是提出了解决方案——对迟到的家长进行罚款。毕竟,托儿所没有必要白白照顾这些儿童。
管理学家决定以以色列海法市的10家托儿所为样本进行调查,以验证这一解决方案是否有效。调查为期20周,但罚款措施并未立即实施,在前4周的时间里,管理学家仅仅将家长迟到的次数记录在案,且每家托儿所每周平均有8位家长迟到。到第5周,罚款措施开始实施,托儿所宣布,迟到10分钟以上的家长,每名儿童每次罚款3美元,罚款会计入其每月的托管费中,基本托管费约为每月380美元。
罚款措施实施以后,家长迟到次教立即增加了,没过多久,每周迟到的家长便增加到了20人次,较原先翻了一倍以上。
这项惩罚性措施显然适得其反。
那么以色列托儿所所采纳的罚款措施错在哪里?你想必已经猜到,3美元的罚款太微不足道了。按照这个价钱,独生子女父母每天都迟到,每月也只需多花60美元一—仅为基本托管费的1/6。就幼儿托管费而言,这个价钱相当划算。假如罚款是100美元,而非区区3美元呢?这样大概能完全杜绝家长迟到,但也会引起许多人的反感,因为罚款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权衡措施,所以必平衡利弊。
但托儿所的罚款还有另一个问题,这一措施用经济手段(3美元罚款)取代了道德手段(家长迟到时理应产生的内疚感)、他们每天只需多花几美元就可以消除内疚感。而且,罚款数额太低,让家长认为接孩子迟到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假如一名家长迟到只对托儿所造成3美元的损失,那还何必提前结束一场网球赛呢?果不其然,管理学家在调查的第7周取消了罚款,家长迟到的次数并无变化。现在他们可以放心迟到了,不用交罚款,也毫无愧疚感。
以上是《魔鬼经济学》中的一个经典的企业管理失败案例。小小的托儿所其实是一个公司的缩影。公司的决策者在制定新的管理政策时一定要经过全面的调查,各种可能会出现的弊端要提前规避。不要只站在公司的立场看问题,要站在不同的角度换位思考。公司自我主义,本位主义的结果就是:一项看似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新政策可能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治大国者若烹小鲜!谨记,共勉!
2021年3月20日22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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