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高一,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学校规定必须要在今天早上7:35之前到校,如果迟到,就要写检讨而且到学工处学习一节课。
家和学校之间有六公里左右,女儿每次坐公交车大概需要二十分钟,加上早上起床穿衣服洗脸刷牙再吃早饭,最迟要六点钟起床,冬天的被窝啊,最起码我是起床困难户。
不过每次女儿都没让我费心,说不用我起床给她做早餐,也不用送,她上学放学都是自己坐公交车来回。
女儿倒是没迟到,她的同学迟到了。这倒是可以理解,可能离家远,太冷不想起床,路上堵车……迟到的同学被问理由的时候说,是班主任没说7:35之前到校。班主任说怎么可能不说,如果不说,每个班都要迟到几十人。班主任把这事发到了家长群里。

我说,这些小屁孩还没真正长大,不懂承担责任,明明是自己起床晚了迟到却把责任推给班主任。其实就承认错了,谁还没有错的时候,下次改正就行了,多大点儿事!

其实想想,他们还小,我们小时候也这样,遇到事情能推就推,也可以理解。
突然想到药家鑫,当时开车撞了人,撞伤后如果积极承担责任,不就是花点钱嘛,能多大点事,况且家里还是出得起钱的,即使出不起钱的家庭,也比触犯法律接受法律制裁强多了。可是他却把人杀了,这就不是花钱能解决的事了,而是要受到刑法的处罚。
所以有些事,主动承担责任,那都不是事。如果逃避责任,事情就变得不可收拾,如果把责任推给他人,那就让别人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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