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份的某天傍晚,我还是习惯性的跟同学去超市买吃的,我仍记得那天是异常的冷,我骑着电动车到超市的时候已经感觉身体不是自己的,冻得浑身发抖。就这样,我开始了购物之旅,层有人说"购物是女人的天性",但是对于我这个大男人来说,两个星期,总喜欢去一趟超市。可是回想起来,这一次去是这一年我最不应该去的,当在超市我看到你从我旁边走过去的时候,开始没认出来,同学提醒我"这不是你的女神吗"我看到你正在跟着一个男,他在前面推着小推车,你在后面跟着,我只感觉这个人无比的熟悉。当我再回头望时,我感觉到我们的空间突然看的缓慢,整个空间中只剩下我们三个人,你好像炫耀一样给我看。那一刻,我突然感受到,爱过一个人,是永远不会忘记的,时间能治愈一切伤疤,当在遇到你,我的伤疤又裂开了,我知道过去回不去了。男人尊严让我只能保持淡然,像陌生人人一样对待。
我当时感觉慌张,胡乱拿了几个苹果掩饰自己的心情,以免被同伴发现。只要真正喜欢过,无论过去还是没过去,总是无比在意那个人,她是否过得快乐,是否过到了她想要的生活,也许有人觉得我犯贱,但我真正的希望她快乐,但我希望我们不在碰面,"人生自是有情痴,此事无关风和月",我觉得我现在情痴到一定境界了,如果按修仙等级划分,我可能到了大乘期。
我现在能做的就是把自己变得更加优秀,变得再有喜欢的人在身边时,可以让她无所顾虑的留在我身边。我一直觉得,当一个女生离开你,你一定是不够强大,不够优秀。我会变得更加优秀,去体会世间的美景,代你去看完我们约定的美景,最后,杜拉斯曾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他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愿你的英雄梦里你一直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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