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鑫集团检修负责人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职责……
第三章检修负责人分级和要求...
第四章罚则.----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永鑫集团检修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检修负责人的作用,防止和遏制检修过程中各种事故发生,保障安全检修、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永鑫集团生产系统检修作业。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检修负责人是检修作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检修作业全流程的安全管理,包括风险辨识、安全措施落实、应急处置、审核作业票证、审核作业人员和监护人是否符合要求等,具有一票否决随时中止作业的权利。
第三章 检修负责人分级和要求
第四条 检修负责人分级
(一) 公司级停车大检修、车间级停车大检修以及风险较大的检修作业,由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担任检修负责人。
(二) 工段级的大修以及主要设施、设备的检修或抢修,由车间副主任以上人员担任检修负责人。
(三) 工段级一般检修作业,由车间副主任以上人员根据检修风险大小,指定检修负责人,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审核检修负责人是否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四) 影响生产的突发紧急抢修,根据其风险大小,由分管副总经理或生产副总裁指定检修负责人;夜间风险较小的检修作业,由夜间值班领导指定检修负责人。
(五) 承包商单位大、中检修作业,由车间副主任以上人员指定检修负责人。
第五条 检修负责人划分
(一) 在易燃易爆区域或检修准备与过程不能与生产有效隔离时,生产车间指定班组长以上人员为检修负责人,并佩戴“检修负责人”袖标,负责此次检修作业全过程安全管理。
(二) 在非爆炸危险区域的检修,检修准备与过程能与生产有效隔离时,机修车间指定专人为检修负责人,并佩戴“检修负责人”袖标,负责此次检修作业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三) 检修作业不能明确划分检修负责人时,由生产副总裁指定检修负责人。
第六条 检修负责人要求
(一) 检修作业过程中检修负责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确需离开检修现场更换检修负责人时,需经车间副主任以上人员同意,并交接检修内容、风险辨识、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并在检修方案或作业票证上签字,佩戴“检修负责人”袖标后方可作业。
(二) 检修作业过程中更换检修作业人员或监护人时,必须经检修负责人的同意,并在检修方案或作业票证上签字,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作业。
第四章 罚 则
第七条 检修负责人未佩戴“检修负责人”袖标,给予50元薪酬核减。
第八条 检修负责人未进行交接离开检修现场,给予该检修负责人100-500元薪酬核减:涉及动火(一级或特级)、受限空间、高处(三级以上)等风险较大的作业离开检修现场,给予降薪、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内部行政处分。
第九条 检修作业过程中,涉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按照《永鑫集团反“三违”管理办法》处理。
第十条 检修负责人未严格执行本办法要求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者,按照《永鑫集团生产安全事故管理与责任追究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安监部商人力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〇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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