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了一首歌,《月亮惹的祸》,其中唱到:
都是你的错轻易爱上我
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爱的虚荣
都是你的错你对人的宠
是一种诱惑
都是你的错在你的眼中
总是藏着让人又爱又怜的朦胧
都是你的错你的痴情梦
像一个魔咒
被你爱过还能为谁蠢动
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
那样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
才会在刹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
听了歌曲之后我一直在想,到底是谁惹的祸?是你?还是月亮?月亮说我招谁惹谁了,这口锅我不背。那就是“你”了,因为“你”的美好,结果“ta”心动了。问题是这因果关系成立吗?还可能是“ta”心动了,“看见”了ta的美好呢?还有没有“真的”可能是第三方月亮惹的祸呢?
相关不是因果。
我们经常会给日常生活中的某件事直接设定因果关系,比如:因为不好好上学,考不上好大学,考不上好大学,没有好工作,没有好工作,找不到好对象,没有好对象,结果这一辈子就完了。因为孩子作业没有完成,结果孩子不是好孩子。
是这样的简单的“因”“果”关系吗?
某种特定相关性总是伴随着我们假想中的因果关系出现,以至我们心照不宣地接受了相关性意味着因果联系的观点。我们是如此善于制造因果假设,以至于这种做法几乎成了自发的习惯,我们总是控制不住自己去做因果推断。如果我告诉你吃了糖的孩子更多动,那么你很难不去揣测,可能是糖引起了多动(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看“月亮惹的祸”的例子,当两个变量相关时,任意三种假设都是可能的,其中的任何一个变量都可能是引起另一个变量的原因,也有可能它们都受一个潜在的“第三因素”的影响(如下图所示)。

那到底是咋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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