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以刘峰、何小曼、郝淑文为主线,三个人的故事各自展开,又互有交叉。
刘峰,苦孩子一个,靠翻跟斗的绝活儿进入文工团,在表演方面资质平平,永远只能承担不重要的角色,但他肯帮助人,从帮大家修修补补,做吃的,捎东西,把很多很多的不重要凑到一起,变成了他对大家的很重要,甚至到最后,还逼娼为良,感化妓女,一路做好人直到死。
但人们对好人是苛刻的,他被定格到好人的位置上,略有偏差,都是异动,他爱上的女兵对她也是如此,乃至于,在那个夏天,他对她的一次触摸,她奔溃,她说,他怎么敢爱我?那么好的一个人,怎么可以对一个女性动手?怎么可以表白?好人应该是没有任何欲念的!于是,呼救,这一喊,满身光环的标兵急转直下,被发配到伐木连,后来上了战场,丢掉一只手,爱情也从此在那个夏天死掉。
最后,穷困潦倒,死于癌症,好人刘峰的死,也是整部小说的结尾,好人是不该有任何的私念的,好人只能让别人欠着他,好得连他自己的女儿想起他,也只能拼凑起一个模糊的影子,因为他总是在帮助别人。
何小曼,父亲在文革中被打到,丢掉工作,最后因为要满足她吃一顿油条的要求,不得已去赊,回到家找遍全家,连一个钢镚都找不到,她的母亲早就已经藏起了所有的钱,她看来,一个给全家带来麻烦的人,不配拥有支配家中财务的权力,这一顿油条的钱,把父亲逼上了死路。
何小曼随着母亲改嫁,以拖油瓶的身份在继父、保姆以及后来出生的弟妹们甚至自己的母亲轮番的羞辱,歧视、猜忌中活了下来,后来拼了命考上文工团,也一直在大家的嘲笑中过活。
除了刘峰。
他是唯一一个肯给她合作跳舞的人,在跳舞的时候,刘峰的双手,有力、名正言顺而又平等无差别地触碰她的身体。她会想起父亲,想起所欠缺的所有。
何小曼后来也去了战场,背着伤员穿越火线,被塑造成英雄,英模报告会前夕,从受够歧视、不信任忽然转向万众瞩目、奖章红花戴满胸前,戏剧化的转变面前,她疯了。
在精神病院救治期间,来看过她的不多的人中,就有刘峰。
治愈后,她终于确定自己要爱的人,就是刘峰。
最终,是她陪伴在刘峰身边,走完最后的路。
郝淑文,看见战友与男兵书信往来的热恋,始终对文字营造出来的爱情表象带着怀疑,于是,她轻而易举地勾引了那个男兵,所用的,不过是她的身体和胆略,最原始的方法,永远是最有效的方法,最后她鼓动那个男兵去揭发战友,把书信交给上级。
她看着那个在她的策划下出卖了女友的男兵,从心底予以了否决,男兵并没有好下场,被调到她父亲下属的部队,做最苦最累的兵种。最终,这一段畸恋终结。
最后下嫁个一个兵痞式的老公,老公脑子活,挣钱多,她衣食无忧,自然也包容他在外面胡作非为。她并不觉得这样的生活,谁欠了谁,无非是各取所需。
在那年她轻易拿下那个男兵,又轻易地把他一脚踢开的时候,对爱情的认识,终于让她活成了一个“明白”人。
从来,也没有人,可以活在时代之外。
三个人的故事,时代背景从文革,到改革开放,到越战,经历了这么长一段,差不多已经可以耗尽一个人的大半生了,所以,青春的谢幕,也是一个时代的谢幕,无数的人,把一生中最可珍贵的东西散落在了那里。
《芳华》捡起琐屑,以故事,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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