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玫瑰花瓣撒在空中,被陌生的穿红呢子衣服的姑娘捡到两篇花瓣,握在手心里,随着体温融化,然后,这花,这美丽的女人,就成了一体。
如果你对生活充满了焦虑,不如去找一位穿红色衣服的女孩子,找到她,然后和她相爱,前提是,你得和她在某个瞬间偶遇,她要先你一步爱上你。
对的,我懂得这很难,刹那间的浪漫显得无比珍贵,可是许多人像丢弃香烟盒一般丢弃了这份浪漫,很显然,此刻的他显然还不配拥有这份弥足珍贵的感情。于是,亲爱的陌生人,请延续这份忧虑吧,如果不是为了忧虑而忧虑,这就不显得多余。
林末在笔下写下这写字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记得在老家的时候,公鸡总是在四点左右打鸣,到了这里,每天六点的闹铃是活着的证明,如果要和老家和城市相比较的话,毫无疑问,林末更喜欢家长的那份宁静。可是,男人活在世界上,总是会很累,他有家要养,要保护他的妻子,子女,孝顺他的父母,并承担自己对父母的责任,想到这里,林末便不敢再对未来有任何奢望了,天空下的那片黄昏,宣誓着自己的工作即将开始,那是份很困难的活。
所谓的困难,是相对于自己而言的,林末的工作是写字,写字这件事,根据现在流行的文体优劣论,毫无疑问该是写小说,林末自己做的便是这份工作。至于林末他自己会不会这东西,他有时候也会对自己产生某种疑问,该是能写的,写的怎么样,他从来不妄加评论,时间如河流,一直在向前流,每个读者都有一种想法,至于好坏,要交给这些人去评论,写了这些字,使得林末懂得了一点道理,文字不是在集市上售卖的蔬菜,写的不能太浅显,总该有些艺术性,作家天生还是个艺术家,画家用的是笔,音乐家用的是钢琴,作家用的是“笔”,鉴于现在许多人都不用手写作了,笔便加了引号。
当林末思路枯竭时,总会不停的想事情,想的最多的,是哪位启发了他的怀思老师,他会想到那天的上午,在昏昏欲睡的课桌上,林末趴在桌子上,被怀思叫了起来,怀思没有针对他,因为他叫醒了这教室里的所有学生,那天他用沙哑的嗓音告诉我们,该发现语言的乐趣,语言有什么乐趣呢,就打个比方说,我的汉语成绩非常好,英语却相当糟糕,每当人家把汉语和英语连起来讲,林末便显得不高兴,这是在用看不见的巴掌打自己的脸,汉语和勤奋没关系,他和周围的人数次这样讲,人家都不相信他的结论,原因显得十分滑稽,你自己虽然汉语好,但却不能否认有些人汉语和英语同样不错,你找不出二者的联系,而且人家也要考大学,未免在心里想着,你不会跟我玩计谋吧。
怀思是个始终保持着自我怀疑的语文老师,多年以后,林末在怀思的葬礼上,长久的跪着,悲伤的如同失去了内心深处的巨人。怀思的教育方法很独特,林末一直在想,他这样出色的人不该被束缚在这片狭小空间里,他该去写作,他应该去做一个中国的“马尔克斯”或者博尔赫斯,总之,他该在这漫长的时光中留下一点东西,那时的林末还未摆脱掉“低级趣味”,那时的他还在想着每个人的价值都应该得到充分利用,却看不到平凡中的伟大。
怀思不想写作,他认为写字是很无趣的事情,文字无非是指引知音,比起身后之事,他想做点现实中的努力,他竭尽全力亲自培养“写字的人”,而不是自己去做。就这样,林末的写作生涯开始了。
怀思他心里清楚自己此刻做的事情,在许多年前那个中午,那个阳光明媚的中午,他的文字被抛弃,一个陌生人把书稿摔在他的脸上,扬长而去,他撕碎了这些无用的废纸,这无疑是个悲伤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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