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1/28
︻
先问:
犯法时,可以说不懂法律,而不受处罚吗?哪里能!
犯天条时,可以说不识天理,而不受制裁吗?哪里能!
遭遇贫贱时,可以说不谙富贵之道,而不受贫贱吗?哪里能!
︼
︻
再问:
犯法时,可以说懂法律,而不受处罚吗?须知: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犯天条时,可以说识天理,而不受制裁吗?哪里能!须知:识理犯禁,过加一等。
遭遇贫贱时,可以说谙富贵之道,而不受贫贱吗?哪里能!须知:谙道犯则,咎加一等。
︼
︻
更问:
可以因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缘故,便不去懂法律吗?傻了才会这样做!
可以因为〔识理犯禁,过加一等〕的缘故,便不去识天理吗?傻了才会这样做!
可以因为〔谙道犯则,咎加一等〕的缘故,便不去谙富贵之道吗?傻了才会这样做!
︼
︻
基于如上三层次的层层剥除现象层面的当避之坑以后,尔后,便可知如是~
循律,因有懂律作为前提,循律而行便得以笃实。律彰。
契理,由有识理作为前提,契理而进便得以笃实。理明。
履道,源有谙道作为前提,履道而前便得以笃实。道益。
︼
︻
离开过与不及,从容中道是也!
过=不及=坑=离中道是也=n条冤枉路呀!
远过=远不及=避坑=中道=一条大快捷方式=笃实之道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先行的工作便是:先懂律、先识理、先谙道。
兵马的移动则是:再循理、再契理、再履道。
︼
由【可以不受处罚】作为起点,再作深挖,没想到,居然还被我挖出了一些东西出来,这里头,确实是挺有意思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