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月的天里,我拿着我爱的伊利牌冰淇淋在23℃的街道上快步行走,得快点了,碧昂丝还等着呢,要融化了,已经开始融化了。
认识碧昂丝是在SKY不知哪个周末的后半夜,应该是周末如果没记错的话。那时的碧昂丝比现在要,怎么说呢,用中国的话来讲,清纯,乖巧,懂事,听话。或许现在也是这样,又或许是在第一次马克咯个,她半夜像杀猪一样呻吟之后,感觉变了吧。
讲道理,America这个国家彻彻底底改变了我脑子中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比如说beautiful,或者love,又或者是make love.
曾不知一次的问碧昂丝,why you choose me?
每每这时候,碧昂丝都是一脸诧异的看着我:Li,you don't have anything,just because....这时候她总是有意无意地往我的下半身瞟,我觉得这可能就是我的优势所在吧,器大活好。
后来在我回国见到冯小姐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是个道具般的存在。冯小姐甚至让我没事多去看看A,说我毫无技巧。
这时候,我又想起了Beyounce,碧昂丝,多low的一个名字,这是我为她取的中文名字,自她离我而去之后。
说实话,有时候我是真的无法理解这背叛,来的太突然了,毫无预兆。这就好比,你谈了多年的女友昨天还在撒娇问你什么时候结婚,今天突然就和别人滚了床单。我想,中国式的思维是无法想明白的吧。
那之后,我经常怀疑自己,是因为我活不好吗,还是因为从一开始我就是个无奈的选择。这是一个很悲哀的可能,使我成为了一个无比悲哀的人。
以至于,在三年后的上海,我和杨小姐在外滩的人山人海中观摩糖葫芦的时候,我总有种错觉,她就是碧昂丝。
如果说我是被碧昂丝抛弃 ,不如说她是不告而别,亦或者说她将我掏空。我真真正正的一无所有,她带走了我所有的存款,all。
那段时间对于我来说可谓是世界末日,我不敢再向家里要,只能去附近的餐厅扮人偶,加州的夏天,热的像个狗一样。我不得不去为生计着想,我不知道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回国之后,凭借自己的学历,我进入了一家互联网公司,正式开始了我的IT之路。
杨小姐会经常性的躺在我的腿上问我:“李,你觉得是洋妞好看还是亚洲人好看?”’
又是一道送命题:“你好看。”
“跟你说正经的,”她有时候也会不依不饶,“你前女友长什么样,我想看看。”
每当这时候,我都会想起碧昂丝;每当这时候,我都觉得杨小姐更像碧昂丝了。
“Li,do you know,enn...what's your ex-girlfriend name? ”这像极了另一道送命题。
在公司工作第六个年头,我升职为产品经理 这是我和杨小姐的第五个年头。总感觉时间过的特别快,任何事情还没有着手准备,就已经结束了。
我想,如果碧昂丝没有再出现,我和杨小姐现在应该已经结婚有小孩了吧。
当从华总口中听到Brooks Beyounce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心如同开火车一样咚隆咚隆,我希望是她,但我又害怕是她。
这就好像杨小姐问我:“什么时候去我家?”,她只是一边看着无耻之徒一边简单的问一句,但是那一刻,我的心里慌的要死。
我拆开包装袋,吃着已经融化了的冰淇淋,我最爱的香草味。Beyounce在街对面看着我,就好像八年前在SKY的那个后半夜一样,我喝着威士忌,一抬头,一个人畜无害的金发小妞瞄上了我。
我想,已经来不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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