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的小说。美丽纯朴的农村姑娘苔丝曾遭纨绔子弟阿历克.杜伯维尔奸污,在奶牛场上,苔丝与牧师儿子安琪儿.克莱尔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曾被奸污的事实告诉克莱尔,克莱尔不堪忍受,抛弃了苔丝去了巴西。苔丝被遗弃,生活艰难她不怕,但为了救助她的亲人,她接受了杜伯维尔的帮助,回到他身边,而此时,克莱尔又回来找她,苔丝悲愤之余,杀了杜伯维尔,结果被处以绞刑。
这部小说揭露控诉的是资产阶级的虚伪道德。苔丝向克莱尔坦白时曾说明自己的年幼无知遭奸污,却仍得不到克莱尔的原谅,以至于走投无路重回杜伯维尔怀抱,而在克莱尔回来找她时杀了杜伯维尔自己也被绞死。
美丽纯洁的苔丝,原本有一段同样美好的人生,而结局却是毁灭,这是一个悲剧,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细细分析苔丝毁灭的原因,除了资产阶级的虚伪道德观这一根本原因之外,偶然性但又非常关键的一个因素是她的家庭和她本人的性格,同样是导致悲剧的罪魁祸首。
苔丝是家里最大的女儿,她有一个只会生娃的大孩子般的妈妈,和一个好酒而平庸无能的爸爸,导致她肩负养家重任,而违心地做了糟糕事,最后酿成悲剧。
苔丝性格的诚实,追求纯洁的爱情,也使她在新婚之夜向克莱尔坦白而遭抛弃,最后在克莱尔回来找她时,苔丝对纯洁爱情绝望以至于杀死克莱尔,自己被处死。
苔丝在身陷困境时,完全可以去找克莱尔父母请求帮助,她去找了却由于各种原因而失去了这个机会。
这种种偶然的因素,成为这部著作的原材料,使这部小说血肉丰满。原来,小说中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作家所要表达的中心,而其它一系列偶然性的因素,则是组成这部小说的血肉。在阅读时,提纲契领,才能领会书中主题,明了小说的血肉组成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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