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央行发布重磅消息,房贷利率迎来重大调整,你的贷款合同要改了!
根据央行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商业银行应自2020年3月1日起与存量贷款客户正式切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原则上存量贷款利率定价基准切换工作要在2020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
自从今年8月央行宣布房贷利率将与LPR挂钩以来,大家一直都很关注老的房贷应该怎么办,今天,这个问题终于有了官方的答案。
按照惯例,北哥为大家具体解读一下这次的新政。
01
为何将老贷款合同转换为LPR定价利率?
因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然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我们知道,贷款基准利率是由央行定的,而LPR是根据18家银行的市场报价形成的,换句话来说,存量贷款的转换是为了推进利率市场化。
02
什么时候开始转换?
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03
一定要转换为LPR定价利率吗?
不一定,有两个选择,具体选择哪种由借款人和银行协商确定。
A. 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B. 转换为固定利率。
要注意的是,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要慎重决定。
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也就是说如果贷款合同还剩一年到期,那可以不参与。
04
具体的转换规则是什么?
1、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调整;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为负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2、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不用太急,3月到8月去办都一样。
3、定价基准转换为固定利率的,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4、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5、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不适用于固定利率)。
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以此为例,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
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
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05
LPR定价利率和固定利率间应该怎么选择
考虑到当下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仍存在不小的降息空间,而保持低利率环境已成全球趋势。所以,一般情况下,北哥不推荐选择固定利率。
总结
将存量住房贷款定价基准切换为LPR后,一年内的利息支出是不会有变化的。
但从长期趋势来看,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个绝对的利好消息。
明年3月到8月间,请注意银行的通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去银行办理,只要在时间范围内,办得早还是晚都不影响利率。
祝大家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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