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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笔记|中基协纪律处分案例(二)

案例笔记|中基协纪律处分案例(二)

作者: 暖阳如沐厚积薄发 | 来源:发表于2024-03-22 00:24 被阅读0次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及经营范围应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的字样,名称变更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

公布日期:2024年2月23日

处罚文号:中基协处分(2024)38号

处罚对象:浙江厚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名:河南水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1、未尽谨慎勤勉义务;2、不配合自律检查。

处罚措施:取消会员资格,并撤销管理人登记。

具体原因:1、于2022年、2023年两次更改名称、经营范围内,造成机构名称无法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字样,不再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条件,且未向协会及时报告相关情况,严重违背私募基金管理人谨慎勤勉义务,违反《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 “ 基金 ” 或者 “ 基金管理 ” 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私募基金业务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名称中标明 “ 私募基金 ” 、 “ 私募基金管理 ” 、 “ 创业投资 ” 字样,并在经营范围中标明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 、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 、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 、 “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 等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的字样。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注:已失效】: 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六)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私募基金的募集机构只能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在中国证监会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基协会员的机构,其他机构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未取得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从事私募基金募集活动。

公布日期:2024年1月26日

处罚文号:中基协处分(2023)400号

处罚对象:深圳市国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财”)

处罚事由:1、未尽谨慎勤勉义务,委托无销售资格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2、不配合自律检查。

处罚措施:公开谴责。

具体原因:与深圳指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指航投资顾问”)签署《私募基金备案咨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深圳国财”委托指航投资顾问完成深圳市前海鑫汇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备案,费用13000元,“基金运作过程中,深圳国财承诺不干涉指航投顾对基金产品的运营管理”。同时,深圳国财无法提供资产证明、基金募集账户流水、底层投资协议、投资决策会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存档文件,称“中介代办基金发行,管理人不掌握实际情况”。经查,指航投顾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深圳国财委托指航投顾募集私募基金,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统称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本办法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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