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

作者: 阿木春 | 来源:发表于2021-10-24 12:37 被阅读0次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爱了之后还以为你们俩是才子佳人天作之合一厢情愿。

你又有没有恨过一个人,多年以后能够两眼旁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而且,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你们在一条昏黄的小路上再次相见,你还会笑着与他擦肩而过,然后对你的闺蜜说:只是恋人未满罢了。

……

他叫李远,高中的时候坐在最后一排,而我就在他的斜对面。这样特殊的位置,使我每天的余光都盛满他的身影。

他是一个身高差不多一米八多的男孩儿。他穿着校服的时候看起来很酷,一身白得耀眼的短袖,一条松垮的深蓝色校裤,那时候裤腿有点儿短,于是露出瘦瘦的麦色脚踝;他长得很秀气,五官轮廓异常柔和,全身由里到外散发出高冷却不失温柔的神秘气质。

他虽长得好看,但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这种清秀得过于精致的男孩儿。我觉得他们看起来……有点儿……娘里娘气的。我更喜欢梁家辉那样的男人,挺拔英气,轮廓分明。

我以为我永远不可能喜欢他,但现实总爱与人开玩笑。

高二的时候,我便不自觉地喜欢上他,并且我的余光为他变得好长好长……

可是具体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他的呢……

好像是——嗯……

大概是我第一次请教他数学题的时候吧……

高中的时候,我的数理化成绩真的很差。

但作为一个不配向理科屈服的理科生,我大声地向文科生闺蜜宣布:数理化虐我千百遍,我待数理化如初恋!本小姐从现在开始要做数理化的舔狗!

闺蜜只是点头,轻轻地拍拍我的肩膀,像个老母亲似的为我推荐了一大推练习,以及一群理科大佬(为了方便我问问题),其中便包括了李远。

我郑重地接过闺蜜手中的练习册和大佬名单,热泪盈眶地向她道谢,只差跪下磕头了。

当天晚上,我便熬夜刷题到一二点,圈圈点点了一大推不懂的题目。第二天顶着一双熊猫眼迷迷糊糊地傻笑着请教李远(第一个是他到底是因为在大佬名单里他排在第一位)。

我:“李远,那个,我可以问你道题吗?”

李远抬起眼淡淡地看了我一眼,微微点了一下头。

“这个,为什么x可以为0啊?”我像个店小二似的嬉笑着弓着腰向他递过去一支笔。

“啊,这不是很简单么。”我听见他小声地嘀咕一声。

虽这样说,但他讲题的时候我还是很满意的。他讲的很仔细,在发现我一些总是傻傻分不清的知识点,他会告诉我便于记忆的方法。

我对于一些题目总是显得执着,有时候讲上五六遍我还不理解,他即使不耐烦,也会皱着眉头抱怨:“靠怎么还不懂?来来来,我给你讲个简单的方法。”

渐渐地,问的题多了,我俩也就熟悉起来,说的话也不那么拘谨了。有一次,他帮我解决完最后一道题后,揉了揉眼睛满脸疑惑地问我:

“你是不是学过围棋?”

我点点头。

“那你数学咋还那么差?!”

我……

无语。

那时我就在想:这个腼腆得不敢大声说话的男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欠揍了?

那年十月份,学校组织一场配音比赛,我和李远被老师分到了一组,原因好像是,李远的声音好听,语感也很好,而我对配音这方面有一定的研究。于是我俩组合,是挺完美。

那天下午,我和他就在一条小巷子里配音。

待我调好配乐后,我便把耳机递给他:“哝,带上,自己听。”

他扬了扬眉,轻声说:“你和我一起听,我怕我控制不了,好吗?”我觉得,这语气,似乎更像恳求,甚至是……撒娇……

我抿抿嘴,点头接过他手里的耳机。一个不小心,我的手指触碰到他的指尖。他的指尖很冷,有点儿像他的性格。

也是指尖触碰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了心动。麻麻的,酸酸的。

我与他并排坐在台阶上,不用转头,我便可以把他稳稳当当地装进我的余光之中。

我第一次发现,我的余光,原来也可以这么长。

有一次,我的前桌转过头看着我,满脸都是狡猾。她压低声线说:“夏初一,你和李远看起来好配哦!”

她扬了扬眉毛,笑道:“有戏?”

前桌告诉我,李远上课有时候会偷偷地看向我所在的方向。她猜道,当我被老师提问的时候他似乎最兴奋,因为他可以光明正大地看我。

我窃喜,因为,我也会这样。

确认我真的喜欢他后,那晚,我便认真地写了几千字的情书。

这份情书的内容是我们在一起做的大大小小对对错错的事,以及我对他的感情变化。

我会跟他告白,亲口告诉他我喜欢他。

我没有想过如果他拒绝我了会怎样怎样,接受了又会如何。我只是尽我最大的勇气,去做一件我这辈子第一件如此疯狂的事。

放学后我拦住他,我装作不屑地问他,其实内心已是兵荒马乱:“李远,你信不信我喜欢你?”

他愣了一下,动了动嘴唇似乎要说什么。他笑了:“啊哈?初一,别闹了,我还要赶公交……”

“信不信?”我又问了一句。

“……咳,看来你是第一次跟人告白啊。”他又笑了,一双金墨般深邃的眸子直直盯着我。

“我希望你不是在开玩笑。”他说,眼底净是温柔。

他说,他也喜欢我。

我很高兴,也很害羞,背上书包一溜烟跑了。只听见他在身后大声喊:

“夏——初——一——你不许反悔!”

我们没有在学校公开恋情,我觉得主要原因是我俩都是第一次谈恋爱,没那个胆量。

虽然这样,但我还是觉得很幸福。

那年的中秋,我是和他一起过的。

那天晚上,他第一次吻了我。

那是我的初吻,他也是。

他紧挨着我坐着,温柔地撩了撩我的头发,想猫咪一样轻轻地问:“初一,我可以吻你吗?”

我一惊。轻轻地点头。

我感觉他轻轻地靠近我,轻轻地在我的嘴唇上啄了一下。

那感觉痒痒的,也甜甜的。

我红着脸问:“就这样吗?”

他瞪大眼睛看我,然后笑了,他说:“不是。”

他抵住我的后脑勺,然后用他的嘴唇压在我的嘴唇上。

他的唇软软的,冰冰的,好像很好吃。

我记得他在吻我的时候说:“一一,你好甜。”

高考后,即使我俩成绩都上了重点大学。但,我是在A市,他在B市。

我们之间相差整整1242.8公里。

我并不相信异地恋这种东西能够走多长,但不得不承认的,那时我真的以为我们会一直走下去。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打电话给我。

他说:“一一,我在北方找了份工作,明天就要去,”他的声音有点儿发颤,“我们之间的距离……”

“变远了,是吗?”我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我有种感觉,我似乎不再是他的精神支柱,而是一种累赘。

他不再说话,但我认为他在等我说些什么。

我冷笑了一声,叹了口气:“李远,你自己决定吧,”我顿了顿,故作淡定地问:“还谈吗?”

他安静了一会儿,我猜他现在也很痛苦吧。和我一样。

毕竟爱了整整三年,哪能说放就放?

“一一,你认为呢?”

我笑了。我并不想因为我爱他而成为他的累赘,我知道我不该因为自己而拦去他的道路。他很优秀,所以他值得更好的。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不喜欢做决定呢。”我笑了笑。

“我支持你。”我又说。

……

“那就不谈了。”我揪着心挣扎了好久,满脸堆笑地流着泪说出了这句话。

之后李远给我说了好多好多的话。只是我都记不清了。我只知道他还是用那个要多温柔有多温柔的声音说话,只知道,他还是多么亲切地唤我:一一……

但我也知道,再过几年甚至是几个月,这所有的一切,就不再是我的了,它们会属于另一个漂亮的女孩儿。

互相道一声晚安,我使劲儿擦了擦满脸的泪水,笑着把对他的微信称呼“亲爱的”改为“李远”。

我知道,既然爱他,就给他我所能给的。

……

闺蜜撞了撞我的手臂:“初一?你没事吧?”

我一回神,发现我和闺蜜正站在李远和一个女孩儿前。

姑娘长得挺漂亮,水灵水灵的。此时正像只小羊似的依偎在李远身边,很可爱。

原来刚刚路过的时候,李远看到了我,便拉着女孩儿来和我们打招呼。

“初一,”李远笑得温润如玉,与之前他对我笑的一模一样,“这是我女朋友,洛笛。”

然后他又转过头温柔地看着女孩儿,拉着她的手介绍道:“笛子,我老同学,夏初一。”

老同学?我哼哼了两声,嘴角微微抽了抽,朝他们点点头,便笑着拉着闺蜜的手离开。

路上,晚风把我眼角的泪吹干了……但我却一直在笑。

闺蜜看了我一眼,愤愤地跺着脚:“什么鬼的老同学啊?!他,他怎么能这样!”

我撩了撩头发,看着眼前一对在昏黄灯光下相拥的情侣,说:“何必执着呢,只是恋人未满罢了。”

是啊,只是恋人未满罢了。

余光很长又如何呢?但装下一个爱你的人就足够了。

何必去在意那个男孩儿呢?要知道,你很优秀,你值得更好的。因为每个女孩儿的白马王子正在前方等着拥抱你。

文/凉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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