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起,才是生活
我跟张先森的家在五环边上,小区是一个新建成的,规划的绿化很好,只是小树苗都处于努力生长中,小区路面不让车行,停车场都在地下,所以显得小区很有序,早晚小区里散步的大爷大妈们,可以随意的走动聊家常,小狗们在主人的视线里也可以撒开花的玩儿,学龄前的小孩们也可以大胆的在小区花园里学走路,围着小区花园周围,有一条跑道,早晚也有很多跑步的青年人,整个小区充满着生活气息,置身中,会有种人生何其美好的幻觉。小区很安静,夜晚能看到楼下跳舞的大妈们,又热闹非凡。
我们的家住在28层,刚住进来的时候,会担心着顶层会不会太热,后来证实,这个担心很多余,四周没有遮挡物,所以风儿可以来去自如,天气好时可以看到五环,往西面推开窗能看到夕阳,夕阳下映照着中国尊,能看见高楼林立的半个北京城。
冬天的时候我买了奶白菜和香葱的种子,种在厨房的阳台上,等着生长后可以吃新鲜蔬菜,奶白菜至今没长起来,香葱倒是生了好几发;我喜欢花,刚开始张先森每周都会送一束花给我,但因为他常光临的花店卖花太贵,我就自己在网上订花了,每周都送来,看到花实在惹人喜爱,花开后不忍见花谢,所以提前取出来做成干花,放在花瓶里。夏天到了,从种菜改成种花,把所有的菜都刨了,买了花种,开始种花,整个客厅阳台上都挂满了种的太阳花和牵牛花,想到去年在老家随手丢了几颗荷花种子放在池子里,后来奶奶说开得很漂亮,我又开始在客厅里种起了荷花,咪咕回它自己家住了两个月回来后,发现没有它晒太阳的地儿了,天天吵着跟我闹。
嗯,我还要种向日葵呢,种子都买好了,就是还没找到种在哪里,家里面积也实在不大,重要的是家里还有一个采花小盗,咪咕,它是一种吃素的猫咪,不吃肉,只吃它自己的猫粮和专属它的零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它开始钟情吃草,吃小花叶儿,家里那颗本来开得很好的石斛活生生被它咬掉了三张叶子,原本可以开上好几个月的花儿被它这么一啃,提前夭折了;有次还把花瓶打碎了,那一瞬间,它一溜烟儿跑了猫影都不见了,躲在次卧的纸箱里假装睡觉,好让我们觉得这一切都跟它没关系;小花们都很喜欢太阳啊,我发现它们的叶子和花朵都朝着太阳的那个方向生长,小咪咕也喜欢太阳,最大的爱好就是躺在太阳底下睡觉。
书里说猫咪是自我驯化的,猫类的祖先特别将自己驯化成人类小孩的模样,大圆眼睛小脑袋跟人类小孩一样,甚至它们还特意模仿人类小孩的声音,以此好让人类照顾它,并且它还可以不用特意卖萌逗乐,人类就自动甘愿臣服它们,荣升为“猫奴”,如果真是这样,那也太有心计了吧,但,倘若真是这样,那猫猫也太聪明了。
身为猫奴我认了,但是,撒娇是不是就太没道理了,更重要的是在我面前没完没了跟我男人撒娇,你是不是也无耻了,猫跟男人真是奇怪的组合,一个爱撒娇,一个甘愿被撒娇,简直不能再相爱了。
我跟张先森都不挑食,尤其这夏天,我们的生活极为简单,随便几道素菜都可以吃了撑傻了过去,我喜欢研究各种汤,因为不吃肉,所以对于饮食搭配还是上心的,吃时令菜,炖菌菇汤,只放盐,大火烧开后小火炖上几个小时,味儿鲜得都不想再用别的菜来搅乱口感,海带汤,苦瓜汤……偶尔会做点日料,寿司加味噌汤,拌一盘蔬菜沙拉,吃得让咪咕羡慕不已,瞪大了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菜,除各类汤外,还有粥,小米粥、莲米粥、绿豆粥、玉米头粥……最近研究上了素食三明治,张先森吃过后表示很好吃。后来通过自己证明得知,吃素并不能减肥,就这样我们两都胖得,反正去年的衣服我已经穿不下了。
对于一个过去一日三餐都点外卖的我来说,无论如何都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喜欢上做饭这件事,每次看到因我做的菜张先森吃得有滋有味儿时,我都会高兴得不得了,我喜欢给他做便当让他带去公司,有时候会有汤,有时候有水果,有时有甜点,我并不觉得给他带饭去公司是因为外面的饭菜不卫生或能节省餐费,只因这是一件想起来就能让人幸福的冒泡泡的事,温暖而又甜蜜。
最近在上心理学课,老师让我们做实验,写下自己认为另一半的优缺点,我想了半天,张先森优点:温暖、有爱心、坚持学习、敢于面对自己的错误,常反思自己。缺点:(想了半天后写下)有时候考虑问题不够全面、脑子经常处于单一状态、我生气的时候他装可怜。张先森的第一个缺点,他自己明白,并在努力改正学习中,现在比以前好了太多,我细想想,又有谁能把每件事都想得全面呢,这么一想,这个缺点也就不成立了,张先森的第二个缺点,他不能一心二用,一旦进入学习状态,外界任凭发生什么事,他都不知道,或是他在想事的时候,在他耳边跟他说话,他都听不见,这一点,我也疑惑了,到底是优点还是缺点呢?但因为他这样,我常常跟他说话时,他不知道我在说什么,而后我生气,他就开始装可怜,不知所措,不知道应当哄还是应当回避,也算难为他了,有时候我也不知道我到底要怎样,全凭当下的想法,随机的。
每次跟他生气时,我会听《牵手》这首歌,我确认没有完美的恋人,慢慢的将我们之间某些矛盾进行交流,我也知道我的很多毛病,我也在慢慢改正自己,论改习气这事,张先森做得总比我好,这也是身为女性我执太重的一个因素吧。
我每天下午都会想他,想他的好和他的温暖,我从不曾觉得自己是一个喜欢粉色或喜欢布娃娃的小女生,跟他在一起后,我居然死不要脸的喜欢上了粉色和布娃娃,于此,我才明白,童心从未离开我们,只是我们将童心丢失了,有这么一个人,他能把你宠得像个小女生的时候,你才会想到,哦,原来粉色很漂亮,布娃娃很可爱。有时候想着就开始偷着乐,简直捡到宝了。
长大后,周围的事和人开始变得复杂且多了起来,所以总会让我们忘掉一些事,比如跟亲爱的人曾经的美好,我知道生活的确会磨灭这些小细节,也会把人变得贪婪而身在幸福之中却不自知,我怕我有天会变成一个只会歇斯底里的泼妇,所以我喜欢记录生活,不论是写文章还是记日记,我将那些好的不好的用日记的形式和另一个自己对话,反复去思考,给自己时间自省,然后再以我所有的真心与温柔、信任,一并交付与这个我爱的人。
两天前我们从上海回来的高铁上,我看了一个纪录片《人生果实》,记录一对白发夫妇的老年生活,他们选择了一块地,自己建了房子,在房子的周围种了一大片菜和鲜花,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就看看书,弄自己别的爱好,有一天午后,老爷爷锄完地后说小憩一会儿,睡下,再也没有醒来,平静的离开了,老奶奶说了一句话“我在他的领导下生活了五十多年,他突然走了,一下子我不知道未来的生活应该怎么继续”。
我眼含泪水吻了一下身边的张先森,说“谢谢你”。从内心里,我一想到,能跟他一起从青丝到白头,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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