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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主义的祛魅——拉图尔《我们从未现代过》笔记

现代主义的祛魅——拉图尔《我们从未现代过》笔记

作者: 洛书予舒 | 来源:发表于2017-09-30 20:12 被阅读0次
人与自然

拉图尔的《我们从未现代过》是一本对称性人类学文集。
全书分为五个部分:危机、制度、革命、相对主义、重新分配。提出现代主义视角下认知世界的危机,阐述现代制度设计的问题和原理,解释自然和社会的不可分割,提炼该体系的问题核心(不一致的测量标准),重新分配自然和社会的角色与转义者的权力和身份。
接下来,我将根据自己的理解,介绍一下其中的主要观点和问题。

首先,要论证现代化的问题,必须先关照作者眼中的现代化。
现代,一般认为,是自十九世纪中开始的,以蒸汽机的发明,工业革命的开始为标志。这似乎指向了一个时间尺度,作者认为,就时间而言,现代的这一形容词所指称的是一种新的控制形式,一种加速前进,一种割裂,也是一场革命。”现代的“具有双重的不对称性:它既指对时间之正常通道的一种割裂,也指那场充斥着胜利者与被征服者的战斗。
这段话有些难以理解,让我们从最简单的部分开始,当我们用”现代的“这一形容词去命名时间时,实际上我们想要表示的是一种与过去的、旧有的、传统的时间段的一种分割,那么我们做这种分割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说命名的现代时间和过去时间差别究竟在哪里?让我们回归历史现实,即以牛顿为代表的、蒸汽机的发明为代表的科学技术的介入。这一时期,大量的科学活动和科技发明,使得我们脱离了传统的手工业时代,脱离了蒙昧的、迷信的对世界的认识,进入了工业化时代。即我们所说的现代。
接下来,作者分解了现代的内涵,他认为:”现代的“所指谓的是两组完全不同的实践形式,而且如果想要使其发挥作用,我们就必须对其进行鉴别。而最近人们却将之混淆起来,第一组实践形式通过转译将两种完全不同的存在形式——自然和文化——混合起来,第二组实践形式通过纯化创造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本体论领域:人类和非人类。简而言之,一种是不断的在自然和文化之间建立联系,一种是不断分离并制造人类和非人类,自然和社会之间的鸿沟。(当代繁杂多样的学科间的对立和划分就是纯化的结果)
这样一来的结果是,我们不断强化科学和自然的客观性和超验性,不断强调社会的自由创造和内在性,最终不得不利用语言、符号等作为中介去完成这两者之间的转译和联系。
但作者认为,当我们回望过去时,我们会意识到在过去某一特定的历史时期中,这两组实践一直都在起作用。即我们引以为傲的科学和技术,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

那么作者是如何论证这一看法的呢?他引述了两个人的案例十分有意思。
一个是波义耳的空气泵,波义耳的空气泵实验是为了探测一直以来科学家们所假设的以太风是否存在,他设计了一个空气泵的实验,这个实验的最大优点,即在一系列构思巧妙的封闭空间和容器的帮助下,它们能够使观察者看到玻璃试管内部的情况,并允许人们引导甚至控制实验的发展。当然,最终在众目睽睽之下,他成功的证明了并不存在什么以太风,从而证明了真空的存在。是波义耳制造了科学事实吗?他的确控制了实验的条件和发展,但实验的最终结果却并非是他控制的结果。但事实原本就如此吗?这我们似乎也无法证明,因为我们是在波义耳的实验室的局部条件控制之下才看到真空的呈现状态的,我们无从知晓真正的自然事实。
然而,我们现在已经将真空的存在当成一个确信的真理了。波义耳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作者告诉我们,波义耳并没有将其研究奠基于逻辑学、数学或者修辞学的基础之上,而是依赖于一种准司法性的隐喻:在实验场地获得可靠之人、可信之人甚至是有钱人的证言,就可以证实事实的存在,即便人们并不了解这一事实的本质。
通过解构,我们发现,原本我们以为的绝对真理的、客观的科学似乎并不是我们想的那样,其中也充满了人为建构的成分。
另一个例子是霍布斯的无遮蔽的计数式公民和社会契约。霍布斯采取了数学证明的方法,使用了一种纯粹的计算工具,一种超前于其时代的计算机——机械脑。其著名的社会契约,也仅仅是所有试图将自己从自然王国中解放出来的公民们的立时而又共时性的数学统计集合。基于这种证明,霍布斯认为,主权者仅仅是由社会契约所指定的一个代理者,对于主权者而言,并不存在一个神圣的法律或者更高层次的力量,主权者可以利用它们为其统治服务并祛除利维坦。
社会契约现在被称为民主的起源和代表,但是其源头来自无遮蔽的计算式公民,而他为我们创造了一系列分析力量(如社会,政治等)时所需要的最主要的可用资源。
于是,我们称,霍布斯政治学和波义耳的科学,原本同时交织了物理科学和社会政治的两者被我们分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

这样一来,基于这种截然分开的转译和纯化工作,现代主义建立了现代制度,这种制度建基于四种担保者之上:第一担保者是自然,自然同时具有超验性(我们无法控制自然)和建构性(我们可以建构自然),第二担保者是社会,尽管我们没有建构社会,但社会看上去却是我们的建构物,第三担保者则是自然和社会必须被截然分开,第四担保者被搁置了,那就是上帝,现代人剥离了上帝信仰和世俗生活,灵性被重新界定,全能的上帝降临到人类心灵深处,却丝毫未曾影响到他们的外部事物。换句话说,我们可以将这四种担保者理解为制度建立的基石,担保者的术语可以理解为法则,超验性和内在性同时寓于自然和社会法则,而第三法则就是自然和社会的截然划分,而第四法则是上帝之于人类的影响。
这样的结果便是,现代人不可战胜。因为他们游离于四种解释资源之间,随时因对象不同而变化,尽管这样看起来十分科学,但这样的结果是,现代人将变成一座孤岛,他与过去、未来都切断了联系。他会满足一种虚幻的优越感和满足感,却找不到真正的归属。

何为现代?

现在,我们重新回到一开始所说的纯化和转译的两组实践。作者在“革命”这一章重新描述了纯化和转译,他试图展现现代人的两组实践和前现代人有何不同。原文颇有些晦涩,通俗化说,纯化是一种分割,转译是一种联系,这两种实践同时存在于我们的世界。前现代人只专注于转译,自然和社会同时寓于他们的生活。现代人则将纯化和转译截然分开,试图将任何世界纯化为自然和社会之后,再寻求两者之间的转译和联系。而看起来兼顾又完美的现代制度却面临着杂合体增多的危机。那些由人类和纯自然共同参与的杂合体无法被纯化为自然和社会两级,而现代人为了弥补自然和社会之间不断扩大的鸿沟,不得不求助于语言、符号等表征性的东西,但假如承认语言的自治性,我们就必须将其视为与自然和社会并列的第三极,那么如何看待语言语义与转译的关系?这里的矛盾和危机使现代制度的根基摇摇欲坠。

而作者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放弃用自然和社会因素去解释一切,而将自然和社会看成是拟客体和拟主体(包括杂合体)转译的产物,这样一来,自然和社会就是最需要解释的东西,而非用这两者去解释其他。那种将客观、非人类、中立的特性归于科学和自然,将谬误、狂热和非理性归于社会的论调应该被抛弃了。
在“相对主义”一章,作者总结了现代主义关于自然——社会这一理论根基的特点:即不对称性。即表现为:真理和客观由自然解释,谬误和主观由社会解释。他认为,无论是社会建构论者,还是自然实在论者,都犯了单向度的错误,用一种资源去解释另一种资源。他十分认同米歇尔·卡龙的广义对称性原则:即自然和社会都需要被解释,而解释始于拟客体。

在同一章里,作者反思了一个十分有意思的现象,即西方人相对于其他文明的优越感从何而来的问题。西方人在自身和其他人之间也建立了一个巨大的鸿沟。而作者认为,西方赖以所依的优越感,其实不过是建立在对科学的动员上:我们是唯一能够认识到自然与文化、科学与社会之差别的人,而其他人都不能讲知识与社会、符号与事物、自然产物和文化产物真正区分开来。作者认为,西方人只不过借助了类似于波义耳的空气泵实验,动员了更多的转译,并且在转译中召唤了所谓非人类和自然,使自己的论调看起来像客观真理而已。西方人的科学和其他人的愚昧迷信之间,两者都同样构成了自然与文化,只是集体规模的差异,只是动员了更多的非人类的差异。也是这种差异,造成了某些问题全球性和地方性的差异。
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作者给出了他的观点:即还原事物的本身,以事物的联结作为起点,自然和社会是拟客体和拟主体联结、转译之后的结果。也就是说,同时综合看待转译和纯化的工作,将纯化作为转译的结果。

那么,在论证了不可能的现代化之后,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个世界呢?如何看待自然和社会呢?如何认识人类与非人类呢?作者提出了重新分配权力与资源的设想。作者希望能够重新界定人类主义,不再把人类看做是纯粹主观的、自由的、易变的产物,人类的定义和内涵在一系列的转译和行动中得以确定。这样一来,人类就处于在自己的委派之中、处于流逝之中,处于传播之中,处于一种持续性的交换之中。而在这个过程中,自然的超验性和客观性,社会的内在性和主观性,都产生于转义的工作中,而不是依赖于彼此的分裂产生出一个自然或者社会。于是,人类不再是谬误产生的原因,科学也不再天然的代表真理。

不可否认,拉图尔的观点是由缺陷的,最明显的一点是,在拟客体和拟主体的转译之中,自然和社会是如何被纯化的,这种结果是如何造成的,又是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这种结果。作者对其中细节并没有给出充分的说明。
但至少,拉图尔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思考:我们深以为然的现代,真的就是现代吗?当我们不加检视的使用科学或者社会来解释某些现象时,真的合理吗?这些概念最初是什么样子的?它们真的代表了真理吗?
就如互联网和新媒介一样,也许,这个新,只是表象而已。


我们从未现代过

题外:关于涉诉舆论的一些思考
涉诉舆论理所当然被看成一种社会现象,但有时我们却发现,之于涉诉舆论,似乎并非如我们所想的那样可以随心所欲的引导或者改变。那么,是否我们也可以尝试着还原一下舆论的起点呢?从一个意见到许多意见。一个意见的形成受那些要素的影响,其中有客观原因在作祟吗?还是完全是人头脑中的主观意见?为什么有的案件可以发展成舆论,有的却没有?是否可以用集体规模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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