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上层建筑中,政治上层建筑居主导地位,国家政权是核心。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原始社会,人们生产和生活的主要组织形式是氏族、胞族和部落,社会秩序依靠传统习惯和氏族首领的威信来维系。国家的产生,主要是由于“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国家同原始氏族组织不同,它是按照地域来划分国民的,而不再以血缘关系来划分;并依靠强制性或暴力手段以及征收赋税来维系。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在阶级已经产生且矛盾冲突愈演愈烈的情势下,为了把阶级斗争限制在一定“秩序”之内,国家作为强制性的力量应运而生。国家的实质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它是经济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为维护其根本利益而建立起来的强制性的暴力机关,以保障其在政治上也成为统治阶级。国家是一种具有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职能的有组织的力量。作为政治统治亦即阶级统治,国家是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的;但“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国家的产生和存在过程,是与社会管理职能的独立化过程并行不悖的。当国家成为政治统治的工具时,实际已经在起着管理社会生活的作用;当国家在管理社会生活时,也并没有失去其阶级统治的性质。国家的对内、对外职能都是如此。只是经过无产阶级专政这种过渡形态,随着阶级消亡,国家才将“迄今所夺去的一切力量,归还给社会机体”。国家和社会完全统一之日,也就是国家消亡之时。国家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马克思主义依据国家的性质和政权的组织形式,相应地将国家分为国体和政体两个方面。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表明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政体是指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具体组织形式,也就是政权构成形式,表明统治阶级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实现自己的统治。一般来说,国体决定政体,政体服从于国体;政体为国体服务,并对保证国家的性质起重要作用。但是,国体和政体的关系也有复杂的情形,同一国体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而不同国体的国家又可能采取相同的政体。列宁说:“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社会主义民主是其他任何国家形态的民主都不能比拟的最广泛的民主。这是因为,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对资产阶级民主的辩证否定,是民主发展的历史性飞跃。从民主的具体形式方面看,资产阶级民主已有几百年的发展经验,有许多弊端,也有可资借鉴的因素;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历史虽然不长,但已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当然也面临着长期发展的任务。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