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往往令人害怕,所以我们都还活着。
——题记
阿尔贝·加缪用一句话概括了他的小说《局外人》: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不在他母亲葬礼上哭泣的人,都有可能被处以死刑。
小说主要写了主人公默尔索偶然间杀死了一个阿拉伯人而被捕入狱接受审判,最终被宣判斩首示众的故事。作者运用平淡的语言,以第一称"我"来叙述所经所历、所见所感,对人类社会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主人公之所以被判刑,是因为他不参与这个社会设定的游戏,他拒绝撒谎!
无疑,作者笔下的默尔索是真实的代表。他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别人,面对生活,在他看来自己的案子非常简单。可是调查人员费尽周折,得知"我"妈妈最近死在了疗养院,而"我"在妈妈下葬那天"表现得麻木不仁"。因此这个案子变得棘手,在他们看来"我"就是个沉默寡言、麻木不仁的冷血杀手!
为"我"辩护的律师来向"我"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但"我"的回答显然很难让他满意,他让"我"保证不在法庭上和预审法官那里说不该说的话,他希望"我"按照他的话说,但是"我"一口拒绝:不能,因为这不是真的。他对"我"感到奇怪,并且十分生气。
预审调查法官问"我"爱不爱妈妈,"我"回答:爱,和所有人一样。但是我的回答似乎并不能让他们信服,书中有一个细节这样写到:一直有规律地敲打着打字机的书记员一定是按错了键,因为他有点儿尴尬,不得不往回退机器。显然在他们眼里认定我就是一个六亲不认的罪犯。
庭审实际上就是律师与检查官的一场精彩博弈,而"我"不过是一名看客。他们都是口若悬河,精于辩论,检察官毫不留情地控告"我"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在他眼里,"我"冷漠无情,没有人性,没有灵魂,"我"是一个聪明的有预谋的杀人犯!
" 我听见人们认为我聪明。但我不太明白,怎么正常人身上的一些优点,到了罪犯身上,就变成了不可推卸的罪名。"
"我"的律师则竭力辩护,他似乎从一开始就充满着自信,相信自己一定能凭借律师的本领为一位死刑犯减刑,甚至到最后他直接代替了"我"来进行陈述或者辩驳。虽然“我偶尔也想加入进去说几句,但这种时候,我的律师就会对我说:‘您别说话,这样对您更有利。’”显然,"我"已经被排斥在事件之外,成为一名局外人。
他们总想让"我"承认,"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但"我"却觉得与其说是感到悔恨,不如说是觉得厌烦,因此,"我"就被治罪了。
小说中其实有两个"我",一个是别人眼中的"我"!一个是真实的"我"!
真实的"我"虽然话语不多,但只愿为真实发声,"我"始终勇敢地做自己,追求绝对真实,绝不妥协。当"我"说自己并不是有意杀人的,被追问背后的动机时,"我"说是因为太阳,所有人都笑了起来,真实在众人听来是那么的荒诞滑稽。"我"说的事实不被相信,所以"我"总是无话可说。小说中的"我"似乎总是把"我怎么都行"挂在嘴边,对于社会中的一些常规,"我"始终无动于衷,当预审提问法官说所有人都信上帝时,我回答说不,他气愤地称我为反基督先生。与其说我几次拒绝接待神父就是因为我极力反对被他规劝皈依上帝,不如说这其实是我内心深处对社会常规的坚决抵抗。哪怕是死,也绝不妥协。
"他所说的上帝、他们选择的生活、他们选中的命运,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我"就是一个规则之外的人,这样一个人,自然为社会不容,为常理不容,最后只能被消灭掉。
且不说默尔索是否懦弱亦或是英勇,单就他的真实,我们又有几个人敢于直面?
一旦进入社会这个群体,你就会越来越觉得勇敢做自己并非说得那么简单,而墨守成规,明哲保身,识时务者为俊杰似乎才是正道。
我们学会了虚伪的奉承,假面的迎合,真心和假意也能随意切换,有时,为了大趋势,为了总体局面,我们不得不放弃原则。我们用看似坚硬的外壳紧紧裹藏起脆弱的心灵,因为我们不想被人看穿。
也许,你也曾经努力过,可是后来你发现,你的热心反倒成了别人随意利用的廉价劳动力,你的好心被任意践踏,你想诉诉苦,别人只会说:你怎么那么老实呀!你太老实了!潜台词是:你活该!曾几何时,"好人"这个词已经变了味。社会在不断地提醒你:要学会圆滑,不要那么一根筋!说话要三思,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渐渐的,我们活成了别人希望的模样,却变成了当初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生活本是一场戏,假假真真不容易。带上面具继续演,演好演坏靠本事!
是啊!成人的世界里,还剩下多少真实!真实,呵呵!那只是皇帝新装里那个小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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