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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读《两般秋雨盫随笔》卷七830:避讳

注读《两般秋雨盫随笔》卷七830:避讳

作者: 酿酒匠 | 来源:发表于2023-12-24 05:31 被阅读0次

避讳

叶文敏〔方霭〕官翰林学士,修《四书讲义》,至“羔裘元冠不以吊”,为圣讳,商于同僚,俱未有以对。翰林典簿穆维乾进曰:“大字当仍原字以尊经,小注改元字以避讳。”文敏问何所本?对曰:“《中庸》慎独乃原字,小注改谨字。”文敏大悟曰:“余自幼疑此,始知朱子为避讳也。”深加敬礼。


〔试注〕

1、叶文敏:叶方霭(1629–1682)江南昆山人,字子吉,号讱庵。叶方恒弟。顺治十六年进士,授编修。江南奏销案起,以欠赋一钱,罢官。后得复官。康熙间,历侍讲、侍讲学士、侍读学士、礼部侍郎,受命阅博学鸿儒试卷。官至刑部侍郎。卒谥文敏。有《读书斋偶存稿》、《叶文敏公集》、《独赏集》。

2、羔裘元冠不以吊:原文是“羔裘玄冠不以吊”。避讳玄烨(康熙名)。

《论语·乡党》10.6君子不以绀饰。红紫不以为亵服。当暑,袗绤,必表而出之。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亵裘长、短右袂。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狐貉之厚以居。去丧,无所不佩。非帷裳,必杀之。羔裘玄冠不以吊。吉月,必朝服而朝。

3、翰林典簿:从八品。该官职主要从事掌奏文书的起稿校注,配置于国子监典簿厅、太常寺、光禄寺等等。

4、穆维乾:字介公,山海卫人。生平不详。

5、小注改谨字:?(避谁的讳,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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