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也以“堵”扬名。
事实上,治堵不算难,“按时间路段收费”即可收立竿见影之效;值得深究的是:为什么人们都在试图抗拒有效的方法,转而求助于适得其反的下策。
道路的作用是疏导交通;被疏导的交通的价值越高,道路的价值就越高,这是机场跑道与乡间小路之间的区别。
严重的拥堵,可以让高价值的机场跑道沦落为乡间小路;而治堵的目标,就是要设法让道路所实现的价值达到最大,即确保在任何时段,都让对使用道路的需求为最高的车辆顺利通过。
这目标清楚,而许多带来反效果的措施,都是因为把这一目标与其他目标混为一谈造成的。
从经济学看,道路不是公用品(public goods),而是私用品(private goods)。所谓公用品,指的是一个人用不影响其他人用的物品。
典型的例子是音乐旋律、故事情节、科学定理等。公用品既可以由政府提供,如公共电视台的节目;也可以由个人提供,如带版权的电影和书籍。
私用品,指“一个人用了别人就不能用”的物品,包括粮食、电力、用水、医疗服务、教育设施、国家公园、交通工具和公路航道等。私用品也是既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个人或私营机构提供的。关键是,不论谁提供,也不论提供者是否向使用者收费,私用品的“一个人用了别人就不能用”的属性不变。
公路就是这样:尽管它很可能是政府铺设的,而政府也很可能不收费,但一条车道,一辆车用了,别的车就不能同时同地使用,所以才会发生拥堵。其他私用品,也一概如是。
因此,尽管政府提供了私用品,但政府模仿私营机构的做法,向使用者收费,就仍然具有双重意义。
一,收费能区分使用者的需求,能把“一个人用了别人就不能用”的私用品,分配给需求更大的人。
二,收费能帮助政府进行成本核算,让政府好像私营机构那样了解他们提供的设施是否划算,从而为将来的公共建设规模提供指南。
很多人一般地反对“用者自付,按价交费”的资源分配办法,动不动就质问“穷人怎么办”。
他们不明白,按“价高者得”原则筛选出来的不是贫富,而是需求的大小。富人也有不肯出价的时候,穷人也有很肯出价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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