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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爱在现实遇到困难时,幻想另外一种方式,仿佛那样就会铺满锦绣,前程似锦。张爱玲看得最明白: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倒成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说的通俗一点,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当年我没有到王集中学学习一年,还在新袁中学读一年,情况会怎么样?如果没有被淮阴师专录取,而是被江苏银行学校录取,情况又会如何。
历史是不能假设的,我想因为智商摆在这里,无论选择什么样的路,结局应该不会有本质差别。
在泗阳县新袁中学待了三年,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三年。说不清为什么,我现在联系最多的,感觉心里最亲近的都是这时的同学。新袁的街道是熟悉的,街道上的店铺也是熟悉的。新袁羊肉,羊杂,黄码河的水,新袁中学的法国梧桐,飞机头式的建筑,秦砖汉瓦的教室,简陋的课桌……每次回到中学母校,都把我扔在了青春的岁月里。
我在新袁中学的教室里,用课桌铺成的床上,刚开始总会想着父母在做什么之后才能入睡,也许是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在外面过夜。我仿佛看到母亲还在灶前锅后忙碌的身影。她会把烧好的玉米粥、一盘圆锅一般的金黄脆薄的面饼端到桌上。她一头的黑发有些纷乱,背似乎有点驼了。父亲还是一点不帮母亲做饭,等着做好了张口就吃。
早晨,窗外的清脆的鸟鸣声,如闹钟一般,让我们赶紧起床。鸟儿们的鸣叫,清晰婉转,富有层次,没有丝毫杂乱。布谷、麻雀、喜鹊、灰鹳、还有家养的鸽子,野鸽子等等,把它们平凡、简单的生活,真切而热闹地袒露在校园的晨曦之中。它们的合唱,比百件乐器奏响的交响乐还要美好、动人,丰富而深刻,好像阳光照见了这里的黑夜,一天的心情变得明亮和温暖。我多希望未来总是晴空万里,我能扶摇而上九万里。
我赤着脚在校园南边的土路上狂奔,脚下是凉凉的泥土,脸上是乡野里的风,到处是庄稼、野草和树木的味道。我在黄码河里摸着鱼虾,在西南小树林里和晨读的女同学擦肩而过,在东边麦田的中央,衔着草秸,仰面发呆,想着异性的美好。在这所有的场景之中,总有鸟儿的欢唱和伴奏。它们在我快乐或者悲伤的时候,陪伴我、抚慰我、守护我。
中学暑假回家路上,突然摔了一跤,我想到每次出门时,母亲总会叮嘱我:“走路留意脚下,别摔倒了。”但有时,即便我小心翼翼地稳步前行,还是会意外摔倒。摔倒后,衣服脏了、破了,回家免不了被母亲责骂。那一天我突然明白,自己走路摔倒是有原因的——路上坑洼难测,有些地方又湿又陡,而我的鞋子不防滑,这一切都让摔跤成了不可控的事情,从此我意识到自己不该为无法掌控的事情负责。
回到家,母亲没有关注我摔跤的事,而是去菜园里摘了一篮子的青椒、茄子和西红柿。青椒炒千张是我最爱,茄子要切成丝我才喜欢吃,小时候母亲不愿意把茄子切成丝,中学之后,每次暑假,只要用茄子做菜,都是不怕费事地切成丝状。西红柿直接洗洗,塞到我手里生吃。
有时我想,我如果能变成一只鸟儿置身于这群即将高飞的鸟儿们之间就好了。父母站在屋门口,一抬头,就能看到我,就能听到我的鸣叫。如果我是一只鸟儿就好了,在飞累时,又可回到老家的屋檐底下,回到老家门外的树枝之上,无忧无虑地,在父亲和母亲的旁边,说家乡的土话,吃家乡的饭菜。
其实鸟儿也要离开它的父亲和母亲,也要展翅飞翔。只要是长有翅膀。只要想飞翔,就会有悲伤。我还是做回自己的好,只要想念,就可把思念写成文章,抚慰伤痛的,只有故乡。
无论是在老家,还是后来跳了龙门,不过是两种人生的权重不同。不同道路都是在自己的轨道上奔驰,有的奔向小镇的炊烟,有的奔向都市的灯火。我以为,重要的不是选哪条路,而是在选定的路上,把日子过成更好自己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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