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红,在襁褓里死去

作者: 情也 | 来源:发表于2018-10-06 09:43 被阅读15次

他躺在土坎下已经有好几个小时了。此刻,他早已苏醒。身上的痛倒还其次,主要是他的那台数码单反相机,滚在离他一两米远的草丛里,他无法挪动身子过去。想着相机也许可能的状况,他的心里实在有点疼。

志明,一个喜欢摄影的“独行侠”。好不容易攒下了一台尼康D700数码单反相机,闲暇时间,他就带上这台相机,去周边的山山水水采风。他知道,这纯粹是他的一个业余爱好,和那些发烧友比起来,无论装备还是拍片,都无法和他们相比。尽管如此,他还是很自恋,其“发烧”的热情一点也逊于他们。

因为时常在四周转悠,所以,周边的人基本上都认得他,常常称他为“照相师”,还有的跟他打招呼“聂影来啦?”志明也不和人家解释,轻轻一笑,算作是回应。有时在村民家短暂歇息的时候,倒也热心替村民拍照。大头照、全家福,或者风景照,他都拍。有时还替人家冲洗出来。

他们这里属于雪峰山麓的余脉,大多数山峰都在海拔700多米,植被相当好,可以说山清水秀。可这里的人对这一切早就是司空见惯地麻木了,说句文绉绉的话,那就是审美疲劳了。一湾水、一处坡,一个突兀的山石,一径上山的石梯,在他们看来,再平常不过了,却在他的眼里都是那么富有魅力,充满传奇。他庆幸自己能拥有如此丰富的景色,也庆幸自己成为这些景色第一个懂得欣赏的人。当然,在里面,除了他自恋的成分多一点外,更多的却是这里有着得天独厚的风景,任何人都可以去按照自己的审美观去审视这大自然所馈赠的一切,何况志明还拥有别人不具备的“第三只眼”呢!

志明知道,他很难拍到东海的波涛,也很难见到泰山的日出。他拍不到形形色色的城市人,也拍不到那些巍峨的迎客松。他只是他们这个小地方的一个摄影爱好者。一草一木可能对那些见多识广的摄影人来说,不值得一提。可对他来说,除了崇拜,剩下的还是崇拜。于是,他的行摄圈子越走越大,越走越远。

如果说,有人羡慕的话,他会很谨慎地回答,“这很累人的”。如果有人说,你这么潇洒,家里一定有一个关心你的老婆。听到这,志明常常有些迟疑,甚至不得不快速地躲开。因为,他最怕别人哪壶不开提哪壶。

躺在土坎下的志明此时特别清醒,就想着有人能够来搭救他一把。要不然,就这么躺着这里,或被蛇咬,或被蚊虫叮咬,实在是很不划算的事情。自然,志明确实想到了自己的老婆,如果她知道了他的状况,一定会来救他的。可是,这里离家里有50多公里,远离公路。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转到了这里。人啦,有时不得不相信命。

志明试着动了动腿,还好,能动。又轻轻抬了抬两只手,也还行。可是,他就是没办法翻过身来。稍微一动,腰这块就痛。这一刻,他也许明白了,是腰摔伤了。正在拍片的他,突然被一条蛇吓着了,连连后退,从一处较高的土坎上摔下来。这会儿,看着越来越西去的太阳,看着周围越来越迷朦的景色,他想到了这或许就是他的所谓命里有一遭吧。

人到了这时候,也就顾不得所谓的脸面和尊严了。志明运了运气,大声喊起来,“有人吗?”“救命啊!”喊了好几声,连回响都没有,只有自己的心跳声。没办法,他不能等死,硬是咬着牙,翻过身来,朝他的心爱的相机爬去。

志明想自己的老婆,是因为自己的错误,将这个家拆散了,老婆也走了。这是离他最近的人,他能不想吗?可是,这时候的任何回忆都是那样的残酷。他听着风在数落他,甚至连身边的草也在嘲笑他。他不明白自己为何如此痴迷摄影,为何要把家里仅有的积蓄拿去买摄影装备。早就听说过这样一句话,“要想一个男人破产,就让他去玩单反”。他不信。结果,单反买来了,家也真破了。

他们家情况很一般。他在一家国企上班,老婆没有正式工作,在国企内的大集体做工。日子紧巴巴的。没想到国企改制后,大集体没有了,他虽然被改制后的民企留了下来,但收入并没有明显地提高。老婆则只能去做点临时工。因此,那点可怜的积蓄,被他老婆看得比命还珍贵。

而他,迷上了摄影,又不想太凑合,于是,省了又省,没和老婆打招呼,就将相机给买了回来。连镜头一起花了三四万,老婆那个心疼啊。两人大吵一架,散了。好在没有孩子,所以,也没什么纠葛。……

想着想着,又疼又饿的志明再次昏睡了过去。毕竟,他躺在这里有大半天了。朦胧中,他感觉有人在叫他,又感觉身体在不停地晃动。突然,他感觉到了痛,腰部一阵钻心地痛。他用了很大的劲,终于睁开了眼睛。环顾四周,明显是在一间屋子里。他下意识地喊了一声,“元秀!”但瞬间,他哑然失笑起来。不过还好,还真的进来一个人,一个女人。

女人扎着围裙,手里正好端着一个碗。“你醒来啦。那就吃点东西吧。”看到这个女人的第一眼,就像冬天里围住了一炉火,炎炎夏日喝了一口清凉甘甜的金银花茶,那一下,什么疼痛都没有了。此刻,志明的反应出奇地安静。只是有点焦急地说,“你捡没捡到我的相机?就是那个……那样……”似乎是胡乱比划着。那个女人从一旁的木箱上拿过来一样东西,“是不是这个?”“对对!太谢谢你了。”

志明顾不得问一声他是怎么到这里的,也没问这是哪里,也没问她“你是谁”。反正此刻,他的眼里只有他的相机。摆弄了一下,便对着屋顶摁了一下快门,然后,又侧了侧身子对着她拍了一张照片后,这才笑了,连声说“万幸,万幸。”

女人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淡淡地说了声,“恰好碰到了。”至于怎么把他弄回来的,只字未提。“我给你敷了药,不会那么痛了”,说完就出去了。他回过神来,慢慢地试着动了动身子,还别说,虽然腰部还有点痛,但感觉舒服多了。要不刚才给她拍照的时候,怎么那么自然就把身子侧了过来。

志明这才打量了一下这个屋子。屋子并不大,除了他躺着的床,就只有一个小饭桌,再就是几个大小不一的木箱子,一些锄头、砍刀、背篓等工具。似乎旁边还有一间小房间,零零乱乱堆着一些干草树枝之类的东西。整个屋子有股子草药的味道。门外,一只大黑狗时不时地回头看着他这位不速之客。

女人一直在屋里屋外地忙着。志明猜她最多也就30岁左右,身材还可以,特别是她的头发又长又黑,给她增加了不少的女人味。他猜想着,一定是她和她的男人一起将他背回来的。要不,她怎么可能背的动他。再说,一个年轻女人怎么可能独自住在这远离村镇的山里。

就这样,志明算子住下来了。虽然能动,但却无法下床走动。志明想着要尽快离开这里,还得回去上班呢。回去晚了,老板直接就会把他开了。可现在这个样子,他也只有叹气的份,无奈地顺其自然了。

一连三天,都是这个女人在照顾他。他们之间并没有更多的交流。但却知道了,现在这个屋子里,除了他这个男人外,没有第二个男人了。这让他有些吃惊,也感觉到不大方便。期间,女人硬逼着他又换了一次药。几乎是贴着身子,让他闻到了久违的女人气息,他甚至都有点不自主的反应。因此,到了第四天,他坚持着一定要离开这里回家。女人并没有拦他,只是说,要走三十多里山路才能到公路上,你恐怕赶不上班车的。

志明没听,还是拄着一根磨光了握手处的竹棍子走了。这是照顾了他几天的女人,在他临走的时候给他的。临走,他似乎有很多话要说,可就是说不出来。在山路的转弯处,他突然停了下来,一种情不自禁的情绪,让他回过头去看了一眼小木屋。志明也不明白自己为何要回一下头。恰好是这“回头”,竟然看见那个女人在目送着他。志明有点莫名地慌乱。但还是坚决地走了。

当志明再一次躺在这个小木屋的床上时,已经是月亮升起来的时候了。这时候的他,再想着翻动身子,已经是不可能了。原来,志明并没有走出多远,再一次摔倒。不放心他的女人,再一次把他搀扶了回来。

又过去了四五天。志明的腰伤好多了,能在小木屋的四周缓缓地散着步。她叮嘱他,不要走得太远,当心被蛇咬了。门前那只大黑狗似乎已经把他当作了家里人,见到他就摇尾巴。但就是没看到过其他人影。女人说过一句话,“我这里除了这条狗,大半年都难得看到个鬼影子。不过偶尔,春上的时候,有一些人来春游。”原来,这里其实是个采药用的临时性的房子,一间睡觉的,一间放草药材的。

女人的丈夫前两年采药时被毒蛇咬死,她一年有大部分时间就住在这里。说是要陪着丈夫。一个三岁的女儿留在了镇上,爷爷奶奶带着。这些,都是志明在与她有意无意的聊天中知道的。

相处几天,志明发现了她的轮廓曲线特别有韵味,一种女人独有的韵味,于是,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用相机拍了她不少的照片。晚上躺在床上,慢慢地欣赏。可是,总觉得没有第一张拍得好,拍得那么自然。

要不说男人粗心。住了这么多天了,志明就一直没问她是怎么住的。倒是注意到她每天要用一种配制的草药水来浸泡双手。这天晚上志明起来撒尿,发现女人就睡在放草药的小屋子里,在一块门板上铺了点稻草,垫了床破棉絮,竟然还是垫半边,盖半边。志明震惊了。似乎无法原谅自己。第二天一大早,他背上他的相机包,头也不回地走了。女人在床上的枕头边发现了一叠钱。

一晃,大半年过去了。志明和一个朋友再次来到这里采风。至于为什么要来这里,他自己也说不清。临近傍晚的时候,志明神差鬼使地带着朋友来到了这间采药的小屋。那只狗一见到他,显得特别兴奋,轻声地叫了几声,还直围着他打转。满屋子都是饭菜的香味。

“美女老板,我们饿了,我们可以吃吗?”看着桌上的饭菜,志明的朋友说。她有点羞涩地看着他说,“就是给你们准备的。下午我去采药,看到你们了。”志明的朋友还真的话多,“神啦,你怎么就知道我们会来你这里?该不会你们俩心有灵犀吧!”志明拉了一下朋友的衣角,可他的朋友依然不停,“我知道半年前是你救了他,这可是缘分啊。我怎么就没遇到?志明,你真有福气,福气。大山里,居然还有这么漂亮的美女,竟然还是她救了你。我要是……”他似乎有点愠怒,“你还吃不吃饭?没完没了的。”

女人没有和他们一起吃饭,而是在屋外洗衣服。志明朋友看了看女人的背影,对着志明做了个鬼脸,问道,“说说,你们孤男寡女的在一起那么多天,都干了些什么?有没有那个啊?”志明似乎有点不耐烦,说,“你能不能不那么八卦。”又似乎在自责,“我真的对不起她。”

吃过饭,两个人坐在门前一边聊天,一边看着相机里照片。她给他俩送来了茶水。突然,志明朋友的手机响了。原来是家里打过来的,说是让他赶回去,因为母亲住院了。

天已经黑了。看着女人在收拾床上,志明赶紧走过去,对她说了声,“我们就睡那间小的”,然后拉着朋友进了小屋子里。

第二天一大早,志明朋友正准备走呢,他也收拾东西想一起走。却不曾想,他感到了一双期待而又带有一点忧伤的眼神,在轻轻地割着他的心。朋友在一旁一副乐善好施的神情打趣说,“你呀,就多住几天,也好叙叙旧嘛。我是没办法,老妈住院了。再说,我在这,终究是个电灯泡。走了好,走了好。这个地方真好,有机会,下次一定要来这里多待几天,多待几天。”转身边走边说,“走啦走啦。也许下次我也能艳遇艳遇!”

兴许是心真的被割了一下,志明最后还是留了下来。他和她站在门前,四目相对,好一阵无语。最终还是志明打破了沉默。“上次的事谢谢你了。谢谢你救了我。我不知道你就睡在那个破棉絮的门板上。我,心里很不好受,感觉自己就是个混蛋。没和你打招呼就跑了。对不起。”

女人看着他,似乎是在判断他说的话的真真假假。然后轻轻说了一声,“今天,我不去采药了。”说完,一个轻盈地转身进了屋。他迟疑了一下,猛然转过身去,从背后一下抱住了她。然后将头埋在她的头发里,竟轻轻地抽泣起来。女人没动,只是缓缓地有点迟疑地反过手去,在他的脸颊上轻轻地抚摸着。

好一阵两人才缓过神来。他将她转过身来,认认真真地看了一眼。还别说,这女人确实有着自然天成的那种朴实的美,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成熟的女人味。眼睛虽然不大,但很迷人,会说话。农村的女人要承担很多的杂事,可她那双手却透着滑嫩,在她抚摸他的脸颊时,他就感到了那种特有的细腻,很舒服。他一下子紧紧地抱住了她,然后开始吻她。女人的泪水喷涌而出,很快就打湿了两人的嘴唇。两人突然间一起笑了起来。

“我知道你还会再来的。”缘秀说。人的感情真的很奇妙。两个素昧平生的男女,就那么一次邂逅,便对上了眼。一个在心里放不下,一个在心里有着充满期待的遐想。时间在这里是不是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我们不得而知。但相隔半年后的再次相遇,使两个人的心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至少两人之间的那张窗户纸被捅破了。

听到缘秀说“我知道你还会来的”这句话时,志明的心里一阵发热。不是两颗想贴近的心,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志明回答道,“那几天,我心里很乱,很纠结。回去后,工作也丢了。后来,我干脆去了很远的地方,想忘掉发生的一切。可是我做不到。如果我不来向你表示一下感谢,我还是人吗?再说,我……哦,你等一下。”志明从相机包里拿出来一张冲洗好的八寸照片,递给她。这是志明给她拍的第一张照片。她看着看着,脸上泛起了红晕。

两人说着说着,之间的拘谨倒是没有了,可突然从刚才的激情中醒过来,理智一下子占了上风。她坐在了小饭桌旁边,他站在了门口。依然是志明在说,“早上回去的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把什么都跟他讲了。这次来,说是他要来的,还不如说,是我要来的。到了这里后,我突然有种回家的感觉。你知道吗?是回家的感觉。”志明把“回家”两个字说得很重。他朝她走了过去,单腿跪在她的面前,拉住她的手,“我相信,这是我们俩的缘分。我,我想要,娶你。”

“我是农村女人,又是个寡妇,而且还有一个孩子,……”她冷静地说。他打断了她的话,“别寡妇寡妇的,我才不在乎呢。还什么农村人、城市人,这是一种人为的歧视。我不管这些,我只想我们两个人能够一生一世在一起就够了。我爱你,知道吗?……我,还一直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媛秀。”他惊得一下子站了起来,你叫“元秀?”

“你在床上喊过这个女人的名字。她是谁?”他并不想隐瞒什么,说道,“我的前妻。让我给气走了。全是我的错。我太爱摄影了。花了好几万买相机。我们大吵了一架,然后就散了。我现在就是一个人。”

傍晚,志明躺在哪间放草药的小屋子里。这里已经没有他第一次看到的那样杂乱了,被子也是新的了。整个下午,他们俩突然显得有些尴尬。她只管烧火做饭,他就在屋里屋外转悠。这会儿他想到了他们之间的那道说不清道不明的阻隔,大半夜都没能睡着。就在有点迷迷糊糊的时候,他忽然觉得有个人影站在了他的床边。借着淡淡的月光,志明慢慢看清楚了这个人影。原来是她,缘秀。

缘秀穿着粉嫩色的内衣,外面披着一件薄薄的轻纱,在月光的勾勒下,就像是一尊女神。志明一下子看迷了。“你?你这是……”“还让我站着?”一声轻轻地嗔怪,唤醒了志明的意识。他一把将缘秀揽了过来,抱在了怀里,猛吻了她几下,然后就将她拉上了床。

缘秀没嫁人前,一直在外面打工。耳濡目染了城里女人的穿着打扮,于是,也学着样子,加上身材长相确实不错,渐渐的身上那股子乡味少了,逐渐融入了城市的氛围。她想留在城里,想过城里人的生活。但架不住家里父母的逼迫和乡村的风俗,无奈之下回来嫁人。可是,刚有了女儿,丈夫却不幸身亡。年纪轻轻的就守寡了。父母架不住亲戚家的劝说,想要她嫁给远房的一个侄儿。那个男人其他都还好,就是小时候调皮,下身受过严重的伤,性格十分的怪癖。镇上的人都知道,他这一辈子不可能有生育了。所以,缘秀自然是一百个不愿意。便以要陪自己的男人为理由,躲进了山里。因为她父亲是本地小有名气的草药医生,从小耳濡目染,她也认识了不少的草药材,也能学着制一些治疗跌打损伤的草药。她的手比较细腻,也全靠父亲给的药方配制的草药水时不时地泡一下。

这身打扮,是缘秀想了大半夜后决定的。那还是几年前在城里打工的时候买的,没穿几次。这时候穿上,她想让志明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同时,也有一种欲望和期待,想要拴住这个男人。自从第一次遇见他后,心里就有种感觉,这个男人或许就是自己终生的寄托。至于为什么,她自己也没完全明白。所以,她一直在等着这一天。

这天晚上的月色特别好,月光从窗外泻了进来,不用油灯,也能将小屋内看得清清楚楚,但又有一种朦朦胧胧的氛围。志明有些贪婪地欣赏着身边在他看来称得上是完美的曲线轮廓,听着她微微的有点急促的呼吸声,那种来自原始的躁动和奔涌的热血,让他从理智的矜持一下子变得忘乎所以……

两个发烫的身体相拥着,两个嘴唇都在寻找最敏感的部位降落。恰是惊涛骇浪,又似雪夜惊雷。恰是地火狂焰,又似血脉喷涌。这后半夜便是灵与肉的交融,亦是裸露的身子与原始的冲动最透彻的交吻。除此,所有的一切都与他们无关。直到如洗的月光都有些害羞了,悄悄移走了目光,他们这才融化进甜蜜温柔的梦乡。

清晨,志明在周边林子里的鸟叫声中醒来。看看身边,并没有她。他揉揉自己的眼睛,依然是他独自一人。他拼命地想,拼命地回忆,这该不是幻觉吧?于是,他喊了一声,“媛秀。”“诶。”轻轻地一阵风,缘秀走了进来,脸上有一种特别幸福的那种红晕。他一把拉住缘秀,急切地问到,“昨天晚上,你不是……”“我是什么呀?”“我好像看见你进来了,又上床了,还……”她一把堵住他的嘴,“你什么也没有看见,那就是个梦。”“是,是梦?真的是梦吗?”“都闹了一晚了,你不累啊?再睡一会儿吧,等下起来吃早餐。”说完,又是一阵风似地走了。这时,他才发现自己什么都没穿,赶紧往被子里一缩。

志明回味着昨天晚上的那一幕幕场景,真的就好像做梦一样。她是那样地依恋着他,让他又重新找回了男人的自信。而更主要的是,他相信这就是现实,是他梦寐以求的小日子。这是他在前妻那里从来没有体会过的一种心里很满足的幸福感。他两手臂枕着自己的头,睁大眼睛看着那简陋的屋顶,甚至觉得,要比他现在住的宿舍楼要好很多。他想,他一定要娶她、疼她、爱她。

吃过早饭,志明又把缘秀拉到怀里,一边不停地吻她,一边说“你昨晚真的很美。你是老天爷送给我的大礼包。哦,我一直想问你,你说,你知道我一定还会来,为什么?”缘秀也吻了一下他,“你第一次来这里,走的时候,回了一下头。”志明想起来了。可一直也没明白,当时为什么要回一下头。现在看来,答案就在身边,就在怀里的这个女人身上。

这时,一直在门外的狗突然躁动起来,发出低沉的警告声。缘秀脸上闪过一丝不安,从志明怀里站了起来。

“怎么啦?”“没事。”确实,那狗与缘秀对视了一下,就又趴下了。

三天后,志明要走了。他要去找工作,要去赚钱,然后来娶她。“缘秀,等着我。我一定来娶你。”缘秀用毛巾给他弹了弹身上的灰,说,“放心去吧,我等你回来。”

临走的时候,志明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缘秀的肚子,欲言又止。缘秀羞涩地替他说了出来,“如果,有了,我会在门前栽一丛映山红的。”志明不无担心地说,“真有了,会让你承受很多很多的风言风语的。可我又希望你真的能在门前栽一丛映山红。”缘秀倒显得很平静,说,“我既然选择你做我的男人,那我就把一切都想好了。”志明又说,“你去采药要注意安全,不要勉强自己。”缘秀心里暖暖的,说:“放心吧。我身上带着药呢。走吧,晚了,怕赶不上班车的。”

时间过得很快,冬去春来,转眼就到了映山红开放的时候。

志明背着双肩包,还提着一个大网兜,朝山里走来。一边走,一边想象着可能出现的温馨的场面。嘴角露出一丝幸福的微笑。

这一年来,志明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心态,找到一份工作后,踏踏实实地干,老板里还给他升了个小职,薪水也增加了。这次请假,老板特地准假一个星期。因为,他的请假条上写的是,老婆怀孕即将临产。

虽然这个天气还有一些寒气,但一路上,志明还是能看到不少的映山红开了,开得那么鲜艳。而所有的嫩芽,也都在贪婪地伸出小脑袋,吮吸着春天的气息。因为背着背包,又提着大网兜,所以,走了十来里山路后,志明在一块石头旁小憩了一会儿。他在心里反复地琢磨,如果缘秀真的怀上了,是儿子,就叫他“映山”,如果是女儿,那就叫她“映红”。如果,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那也不要紧,他相信老天爷一定会让他们儿女双全的。

这是他心里隐隐的不安。因为和前妻也有几年,就是怀不上。他曾瞒着前妻去医院检查过,医生说他没什么大问题,可能是精神压力大了点。并建议他带妻子来检查。可是,因为他要买相机的事,一直和前妻磕磕碰碰,也就把这事给耽误了。所以,他心里总是有那么点隐隐的不安。

转过弯就能看到那个小木屋了。这是在他第一次到这里坚持要走,回头的地方。稍远处,有一群春游的人在那嬉戏。他想着想着,突然来了激情,大声喊着,我回来啦!也就在这一刻,他看到了小木屋前面坡地上一大丛映山红。他再也控制不住情绪,一路飞奔,“缘秀,我回来啦……”

接近小木屋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一个女人愤怒的声音,“滚,你给我滚!”然后就看到一个男人从屋子里有点狼狈地跑出来,嘴里还骂些难听的话,什么“寡妇”“破鞋”之类的。

志明三步并作两步,跑进小木屋,看到缘秀正委屈地坐在小饭桌旁低声哭泣。他扔下手中的东西,一把抱住了她。“缘秀,我回来了。不怕!”缘秀也紧紧地抱住他,说,“志明,是你?你不要离开我。”

志明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也猜到了一些。那个男人还在屋外大声骂着。志明放开缘秀,走出小木屋,他看见那只狗正躺在映山红的旁边,嘴角流着暗红色的血。他走过去一看,狗已经死了。应该是被毒死的。

“你就是那个搞破鞋的男人吧!告诉你,屋里那个野种是我的,不是你的。哈哈哈。”

志明一听,转身跑进小木屋,在床上,他看到一个粉嫩粉嫩的婴儿,那嘴唇特别可爱,隐约能看到缘秀的影子。他回头看着缘秀,她并不分辨,只说了声,“你就是个畜生,我今天一定要杀了你。”说罢,拿起一把砍刀就要出门,被志明拦住。志明将砍刀随手扔到了地上。

缘秀分明从志明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愤怒。她冷冷地说,“我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这个畜生三番五次地前来,想要来害我。他也不照照镜子,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连个男人都不是。”

这时,一个身影又出现在门口,一副淫荡的样子,挑衅地说,“一对狗男女躲在山里私通,看我不到镇上去给你广播广播去。”原来这个男人,就是缘秀父母准备要女儿嫁过去的那个什么远房侄儿。自从有了这么个由头,这家伙常常过来骚扰缘秀。还好有一只大黑狗看家,这个家伙也没得什么逞。这一次,他硬是蓄谋将大黑狗毒死,想要来逼着缘秀同意嫁给他。

这个男人的挑衅,让志明怒不可遏。他一再警告他不要得寸进尺。可这家伙就是不听,什么乱七八糟的话也说得出口。志明实在忍不住,冲过去,抓住这个男人就是一顿暴打。很快,两人扭到了一起,滚到了一起,抓到什么就用什么打。从屋里打到屋外,又从屋外打到了门前的小土坎下。

缘秀在一旁大声喊着,“志明,别打了。你注意,他抓到了砍刀。”这时,床上的婴儿被惊醒,大声哭起来。缘秀赶紧过去抱起孩子哄着。“杀人啦!”突然,一声惊恐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缘秀回头一看,原来,几个春游的人刚好要来这里歇息一下,看到了这样的一幕:志明满身都是血站在一旁发呆,手里还拿着那把砍刀。而那个男人躺在小土坎下抽搐,看样子伤得不轻。

“这个畜生该死!”缘秀恨恨地说。

当天,镇上派出所就将志明给带走了。那个被砍的男人最终不治身亡。县里公安局的刑警也随后赶来了,找缘秀做笔录,现场取证。关键证物,那把砍刀也被刑警找到拿走。很快,镇上就传遍了,缘秀勾搭上了一个野男人,将那个什么远房侄儿给砍死了。志明被带走的时候,缘秀抱住志明,轻轻地在他耳边说,“我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那孩子就是你的。”然后又大声刑警说,“那个畜生该死。是我砍死的,你们要抓的是我。”

几天后,缘秀也被带到了县公安局。在询问室里,缘秀一再讲是自己砍死了那个男人。可询问人员根本不听她的,只是要她讲讲事情的缘由。

“那就是个畜生!该死!”缘秀恨恨地说。

很快,勘验结果出来了。砍刀上的指纹很乱,在提取的几枚中,能够确定的有两人,一个是被砍死的那个人的,另一个就是缘秀的。而志明的指纹并没有完整提取到。

询问人员感到有些棘手。因为,当时那几个春游的人作证,看到志明手里拿着砍刀。怎么就没有指纹呢。

“从一开始我就讲是我砍死的,你们就是不相信。你们说我男人已经承认了,他承认什么呀?他刚回来,坐都没坐一下,水也没喝一口。那个畜生一直在骚扰我,想害我,不是一天两天了。我男人是和他打起来了。他是个男人,他保护自己的女人有错吗?”此刻的缘秀,已经将志明视为自己真正的男人了。她想要保护他,刚出生的孩子不能没有父亲。因此,缘秀反复说是她杀的人,她的意思就是,两个男人打架抱在了一块,那个被砍死的男人最先拿着砍刀要砍自己的男人。是她从旁边将砍刀夺了过来,接着就砍了过去。然后,将砍刀扔了出去。

半年之后,志明被起诉,判刑五年,罪名是过失致人重伤后死亡。缘秀也被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罪名是损毁证物、做假证。原来,事情发生后,在镇上派出所干警到来之前,缘秀将砍刀彻底洗了一次,然后扔到了十多米远的树丛丛里。而认定志明过失致人死亡,是因为经过进一步的勘验,发现死者身上的伤口与缘秀口供砍人的痕迹无法印证,遂认定缘秀口供有假。在事实面前,缘秀承认了自己的所做的一切。

正式服刑的那天,缘秀抱着孩子赶来送志明。她告诉志明,她已经想好了孩子的名字,本想等他回来告诉他的,没想出了这么大的事。看着志明征询的目光,缘秀说,“是个女孩,我想叫她‘映红’”。志明一听,泪水顿时滚了出来。缘秀有些嗔怪地对志明说,“你是不是还在怀疑我?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就是你的女人了,我不会让任何男人再来碰我的。那该死的他就不是个男人。你说,你喜欢女孩,你看看,这眼睛像不像你?我等你出来,你要风风光光地娶我一次。”然后,在志明的脸上轻轻地吻了一下,“你是个好男人,言而有信。我缘秀这辈子跟定你了。”

四年后,志明减刑出狱。他来到镇上,许多人见到他,都躲躲闪闪的。到了缘秀家,缘秀的父母坚决不准志明进屋。志明也没看见孩子。没办法,只好进山。到了小木屋,发现房子有些破损,似乎好长时间没人住过了。他前前后后转了一圈,也没发现什么。这时,一位老人背着筐草药走过来,见到他,试着问了问,“你是那个被判刑的?出来啦?”“是的,大爷。”“唉!”老人摇摇头转身就走。

志明赶上去,“大爷,您知道这个小木屋的缘秀去了哪里?”老人看了看志明,坐在了一块大石头上。然后,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因为没有得到父母和镇上人原谅,只能独自一人住在山里。在一个风雨天,他去山里采药,在一个并不太高的山崖下,发现了一个女人,全身发黑,看情形是被毒蛇咬了没来得及敷药死的。等他赶到小木屋的时候,床上的那个小女孩也已饿死多日。

志明还没听完,人一下子就蒙了。他猛地转身撞开小木屋的门,大喊一声,“缘秀!”看着挂在床边木板墙上他给缘秀拍的照片,志明整个身子慢慢地倒了下来……

从此,小木屋又有了一位采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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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情也:🍒
  • 快活汤:户外有风险,切不可单独一个。我们户外每次都七八个人!
    情也:@快活汤 谢谢朋友赏读!祝好!

本文标题:映红,在襁褓里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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