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19年的12月20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第三次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表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次审议稿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认为,同性婚姻合法化应该写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同性恋,一听到这三个字我想很多人都会认为同性恋的人是变态,心理有问题等等,确实,同性恋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却是一个不可思议的难以接受的事情,但是同性恋却是一个正常现象。
在20世纪初,世界医学界就否定了同性恋性取向与道德相关的观念,同性恋人与正常人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性取向问题,其他就和正常人一样,同性恋也好异性恋也好双性恋也好,都是人类自然真情的流露,这是一种人类正常的行为,只是同性恋的真情流露对象是同性的而已。
其实同性恋他并不是一种心理疾病,同性恋分为以下两种概念:
一、同性恋,又称同性爱或同性吸引,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为同性恋的两种种类,是指个体只对同性产生爱情和性欲的现象。
二、同性性行为,是指非同性恋者和同性发生性行为的现象。
性取向和性愉悦有关,但不等同于性行为。一个异性恋者可能会发生同性性行为,一个同性恋者也可能会发生异性性行为,这一切的前提是:特殊境遇。举个列子:一个异性恋者在长期缺乏异性的环境中,有较低几率会将同性幻想成异性发泄性欲;一个同性恋者可能会因为各种外界压力而和异性结婚,并被迫和异性发生性行为。但这并不代表他/她们的性取向发生了转变或对不符合性取向的对象产生了爱情,也不代表人们能在不符合性取向的对象身上获得性愉悦。相反,当人们和不符合自身性取向的对象发生性行为时,会异常的痛苦、恶心或性愉悦不足。仅依靠性行为判断性取向完全不可靠,区分性取向、性愉悦和性行为是很重要的。
性取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各种性取向并无优劣之分。关于性取向的产生有很多种理论,当今绝大多数科学家、心理学家、医学专家认为性取向是先天决定的,美国心理学协会发表的一篇科学文献表明:长期的实验记录证明,同性恋是无法被“矫正”的,性取向无法改变。
许多研究人员早已得出了较为一致的看法:同性恋有深厚的生物医学基础,同性恋者的性取向是由同性恋基因决定的,无法通过后天改变,不是一种选择,也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
部分同性恋者在12岁时,就已经清楚的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了,另一部分同性恋者要在12岁~16岁的阶段继续探索自己的性取向并逐步确定下来,绝大部分同性恋者在20岁的时候都能清晰的知道自己的性取向了。但是也有一些同性恋者可能在40~50岁时,才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并深信不疑。
这些情况都是正常的,同性恋者意识到自己性取向的早晚,与个人经历、所处的社会和文化环境,有很大的关联。这是因为异性恋在数量上占据碾压性的优势,同性恋者很难在周围充满异性恋者的环境下,像异性恋者一样从小认知自己的性取向。年幼的同性恋者充其量只会疑惑自己为什么不像周围人一样对异性感兴趣,但不会发觉自己是同性恋。这就是“后天同性恋”的由来,实际上这些“后天同性恋”只是过晚意识到自己性取向的同性恋者罢了。当然,前提是这些人从未对异性产生过爱情和性欲,否则就是过晚意识到自己性取向的双性恋者了
其实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不反对和歧视同性恋,相反的我国古代相对于西方更宽容。
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同性恋能入诗,可见在孔子眼中,同性恋是很正常的感情。《左传·哀公十一年》记载,鲁昭公之子公叔务人有一个宠爱的娈童(嬖僮),叫做汪锜。当齐国攻打鲁国的时候,公叔务人和汪锜同乘一辆战车奋勇拼杀,一同战死,一同停殡。鲁国人因汪锜年幼,就打算以殇礼葬之,礼仪上来说自然比成年人的葬礼低一些。孔子当时掌礼仪司法、施教化,他发表意见:“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意思是说:汪锜能拿着武器因保卫国家而战死,没什么成年不成年的区分,可见当时同性恋并不被视为异常。
《诗经·山有扶苏》有云:“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子都就是因为貌美而受到郑庄公宠爱的。孟子不可能不知道子都暗箭伤人的事情,但是当他提到子都时,却忍不住赞叹道:“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不知道子都长得漂亮的人,是不生眼睛的。孟夫子整天养浩然之气,对国君都舍不得说几句好话,可是一提起子都,完全是悠然神往的表情,可见孟夫子也很欣赏男色。
晋朝的男风盛行,人们不仅崇尚女色,还崇尚男色,但男子必须貌若女子才算俊美。张翰就曾作过一首《周小史》,如此赞美一个美丽少年:“翩翩周生,婉娈幼童。年十有五,如日在东。香肤柔泽,素质参红。团辅圆颐,菡萏芙蓉。尔形既淑,尔服亦鲜。轻车随风,飞雾流烟。转侧绮靡,顾盼便妍。和颜善笑,美口善言。”
同样,女同性恋在中国古代是相当普遍的,并被当时的人们所容忍,人们甚至认为女子的同性恋关系是闺阁中必然存在的习俗,当它导致为了爱情的自我牺牲或献身行为时,还会受到人们的赞扬。明代著名才子李渔曾就此题材创作过一部名叫《怜香伴》的戏剧,讲述了佳人爱慕佳人的爱情故事,曹语花美貌与体香异于常人,而崔笺云诗才与谋略并重,二人以诗会友渐生情愫,种下情根,誓作来世夫妻。
清代的女同性恋情形可谓至为激烈,《粤游小志》记载:“广州女子多以拜盟结姊妹,名金兰会,女出嫁后,归家恒不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姊妹相约自尽。尽十余年风气又复一变,则竟以姊妹花为连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俨若藁砧者。”金兰会的女子又称自梳女,凡是缔结金兰契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男家不得强娶,她们誓不肯和男子婚嫁,即使被迫嫁人也不会住在夫家和丈夫同寝。而结盟的二女则会同居,随后成双结对、誓不相负,临终前还会选择嗣女继承双方财产,死后也会被埋在一起。
中国古代有很多文学作品内有同性恋的身影,比如中国目前最早的诗集《诗经》中的一些诗歌或隐或现可以看出当时存在的同性恋现象,如《郑风·山有扶苏》: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山有桥松,隰有游龙。不见子充,乃见狡童。《郑风·狡童》: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郑风·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在遗留下来的众多明清小说《红楼梦》、《金瓶梅》、《品花宝鉴》、《宜春香质》、《十二楼》、《聊斋志异》、《情史》、《阅微草堂笔记》、《弁而钗》等中都有大量同性恋的描写,甚至以同性恋故事作为主题,从侧面证明当年同性恋之盛。
清初诗词家陈维崧,他与优伶徐紫云的深厚情谊在清代四处传扬,成为了一段风流佳话。他的《贺新郎·云郎合卺为赋此词》乃紫云成亲时所作,堪称同性恋文学史上最具文彩的一首词,内中写道:六年孤馆相偎傍。最难忘,红蕤枕畔,泪花轻飏。了尔一生花烛事,宛转妇随夫唱。只我罗衾寒似铁,拥桃笙难得纱窗亮。休为我,再惆怅。
综上所述,同性恋在中国有很长一段历史,而且中国的传统文化对同性恋采取宽容的态度,所以为什么现在我们国家无法在法律上将同性恋合法化呢?
其实在世界上有27个国家或地区将同性恋合法化或着以同性伴侣的模式合理化,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以法律的形式将同性恋合法化的国家。
同性恋在世界上约有三亿人,美国约有1028万左右的男同性恋者和1349万左右的女同性恋者。而英国研究所调查表明,英国大约有5%~7%的居民是同性恋者。
中国在2004年首次公布了同性恋的人数:根据卫生部统计,男同性恋的人数约为500~1000万。同年,中国研究同性恋问题的著名专家张北川教授估计,女同性恋的人数也在1000万左右。2006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公布了男同性恋的人数统计,中国大约有2000万左右的男同性恋者。2014年,根据科学研究院的平均统计,中国的同性恋人数可达7000万,其中男同性恋者的人数在3500万左右,女同性恋者的人数也在3500万左右。
所以中国的同性恋人数占中国总人数的百分比很少,所以即使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也不会对中国造成什么危害。
但是为什么中国迟迟不能将同性恋合法化呢,其实很简单,我国由于人口基数大,所以同性恋人数在世界上也是非常大的,在一个一旦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那么就有可能引发一个男的和另一个男的发生性行为,可一旦新鲜劲过去了,又去找另一个男的结婚,如果这个男的有性病,那么就会导致性病传播,最可怕的就是艾滋病,根据卫生部门的统计,男男同性恋患者占艾滋病患者总数的32.5%。2008年由卫生部以及各地疾控中心组织进行的一次全国调查显示,我国男同性恋人群的艾滋病的感染率达到5%,而且逐渐呈现出低龄化,甚至小部分都是在校学生。所以我国政府很害怕一旦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会不会导致性病传播速度加快。
另一个,即便这些问题都不用担心,可以用其他方法,比如发生性行为时采用安全套,或着加大宣传如何安全的发生性行为什么的。可是要知道一部法律的起草、审议、征求意见到定稿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其中需要综合考量现实情况和民众意见,以及不同法律之间的配合完善,才能保证万无一失所以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即便如此,此消息一出,还是立刻引起网友一片叫好。同性婚姻合法化已付诸讨论一事,让许多人看到了希望,不管暂时能不能实现,这都是巨大的进步。
所以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在我国已经让人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有那么多人给政府建议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这表明我国在未来的某一天肯定能实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不过笔者想说的是,一个人的恋爱对象不管是同性的也好,异性的也好,这个不是我们自己能改变的,因为这不是心理问题而是人性层面的事情,所以我希望当今的社会能够对同性恋更包容,这样这个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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