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这种东西真有意思。”若干年后,我的女友总是爱这样说,不知在未来,她成为我妻子后,会不会降低这句话出现的频率。
有一次,她在我身边很早地醒来,伸着懒腰,同时展平了身上宽大的白色短衫。然后推我,一开始很轻很缓,后来就重了。
“喂,喂。”她在我的肩上用力,执着于把我叫醒,我则扭回头,努力装睡,一动不动得太过刻意,躯体僵硬,背对着她侧卧着,头可能还枕着自己的手掌。
“我做了一个以前做过的梦。”她说,声音像是在透露一个巨大的秘密,“简直一模一样,就像是同一部电影又重放了一遍。连我坐的位置都一样。”
“你梦见看电影了?”我说,闭着眼。
“什么啊。我是说我梦中场景的角度和距离都是一样的。”
“这也不稀奇吧。肯定是你对某些东西印象深刻呗。”我瞥了眼闹钟。
她重新躺下,身体的重量变得轻了,没有动静。我猜她是陷入了沉思。在我正要昏昏睡去时,她悠悠地吐出那句话,像是为方才的思索做以总结。
“梦见什么了?”我睡意全无,肘撑着上身靠在床头。
“黄昏,有一条路,不知通向哪里。路旁一边是树林,另一边是一大片平房,无边无际。”
“然后呐?”我俯视着她的脸,她将双手插进头发,刘海散乱在额头,眉骨很秃。
“没了。”她说。
“你当时在干什么?”
“什么都没干。就在路上走,一直走。”
“你去过吧,类似这种样子的地方。”我说。
“没有,我回忆过。没有。”
“呐,你第一次梦到是……”
“不记得。”她说,“不过,我刚才突然想到,也许刚才就是第一次梦到,只不过这梦让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而已。”
那个久远前的暑假带给我的也是类似的感觉。在后来,我回忆它时:
那个有着年轻女人轮廓的背影以一种我未能察觉的方式就这样出现在面前。像一个充满寓意的符号,连接着现在和未知的过去。
我从不远处那乌黑、蓬松的短发上识出了小宋老师的影子,她穿着轻薄的罩衫,半长的紧身运动裤和球鞋。那只猫在她的怀里想必是乖巧地卧着,尾巴上反着黄昏的光里显出安逸。
她离我忽远忽近,脚下渐渐形成了一种急急地步子。我想跟住她又不被她发现,但脚底和脚面开始一同疼起来,随着她走得越来越快,我地速度却慢下来,最终,她消失在两栋楼的间隙里。我隐约听得一声猫叫,像小女孩的笑声轻飘飘地悬在高处。我抬起头,望向狭长的天空,那声音随即消散,像融进即将沉入黑暗的云朵里,无影无踪。
与林惠有关的一切没再出现,直到开学前的一周,李一航出现在我家时。
当时,我正蹲在地上把一个木制的工具箱从衣柜下抻出,那是我爸留下来的,他在修自行车的时候用到过。盖子上积着厚厚的尘土,我轻手轻脚地将它取下,放在一旁的地上。
工具箱里螺丝刀有好几把,各种大小、长短,但是没有榔头。我不甘心,继续翻找,金属轻微碰撞的声响提醒着我不要急,回头再伤了手。
“来了!”我应着无精打采的敲门声,走向门口。
班长满头大汗地站着,气喘吁吁,从头到脚的每个细胞仿佛都显出疲倦和狼狈。我把她让进屋,倒水,常温的白开水。
她在喝过一大口后才抬头看我,“林惠死了。”她说,有气无力。
我昏昏沉沉地觉出有人在推我,比女友的力道要大得多。尽力睁开眼后,我发现自己勉强在椅子上保持着坐姿,不大的会议室里灯光昏暗,部门经理在幕布前沿着红蓝色的曲线比划着,投影仪的影像打在他的上半身,使他的脸时而变幻着颜色。
回忆终止在二十年前的那个时刻。我用力按着太阳穴,头疼地厉害,揉了揉黏糊糊的眼睛。背笔直地靠在椅子上,后脑枕着椅背。
环顾四周,坐在我身后的徐曼用笑嘻嘻的眼睛看着我,一手支在因着短裙而露出的膝盖上,一手作势要戳我的肩胛骨,指甲的长度恰到好处,涂着暗红色。
“睡醒了?”她说,声音很轻,带着嘲弄。
“睡得特好。”我说,转回头。
“你看把老孙愁的。”她说,“亏你还睡得着。”
“让他们当领导的愁去呗。”
“诶,你听说了吗?”
“什么?”
徐曼凑到我耳边,我闻见她身上不知是香水还是粉底的味道,甜的,像看见了橘色的糖果。
她压低声音说:“那个来咱们组实习的女孩,老孙把她给睡了。”
我看了看站在会议室前方正在滔滔不绝的那个男人。这时,正有一个白色的“额”字映在他胸前。他戴着宽边眼镜,发际线很高,肚子不算大,但腰带松垮地垂在小腹。
我这才开始仔细听他到底在说什么。无非是抱怨,或者干脆就是谴责。东西的销量不好,啊不,应该说产品。产品的销量不好,是所有我们这些在场者的错,天大的错误。就是因为含我在内的这些人,才没能养活好这家不大不小的公司。
“哦,”我说,声音同样很轻,“那女孩叫什么来着?”
徐曼没说话,在拨弄头发后露出耳钉,接着像是为了引诱出一个隐隐约约的喷嚏而盯向耀眼的太阳般眯起眼,看着我。
“嗯……”从她的鼻子里发出一种声响。
这个月的收入依旧少了。女友坐在餐桌另一端,与我之间隔着两个菜, 一荤一素。我把啤酒倒进一个大号的不锈钢碗里。
“真糙。”她说。
碗中,泡沫诞生的瞬间便消失殆尽。我端起碗吹了吹,一饮而尽。
“你还是换份工作吧。”她接着说。架在盘边的筷子滑下,在桌上滚起来。
我和她在一起多久了,我开始想,她看上去和我一样,还算年轻。不久前剪短的头发随意扎起一个短小的尾巴,穿着松垮的粉红色睡衣,面料上已经起球。
三年了,每天住在她的房子里。在那之前,我一直在租房子住, 工作,交房租,一切都按照既定的时间,从未延误。
上大学时才离开家,我妈没有送我,她在将我的衣物打包进一个硕大的拉杆箱时一语不发,像是在默默地用随便什么东西填着一个坑洞。我在给我爸上过香后便走了,拖着那陈旧,黑色的箱子,很沉。
我自那时起便陷在了这座北方的小城,离家算不上遥远,但也足以让我能在途中的长途大巴上安稳地睡上多半个白天。目的地客运站候车室的屋顶上竖着红色的大字,这就是鸢市了,这里只有一所大学。
毕业后便留在这里工作,只能找到销售的职位。卖东西,我真的不擅长,但起初只是觉得是那些东西不好,自然没有人会买(要是我也不会买)。记得有一次,我还供职在一家服装公司,当时的工作内容是在居民区里入户推销袜子,一种薄薄的尼龙丝织成的短袜,说不好是适合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孩子。我背着公司统一配发的黑色双肩背包,鼓鼓囊囊,里面不知装满了几百双这种袜子,然后便开始在一个雨后会从下水道中飘出恶臭的老旧小区里走入门洞,爬向楼梯,逐户敲门,然后再被逐一干脆地拒绝。不出意外的话,没有人会买的。那些袜子被包装成每二十双一捆,在包里。我手上则一直握着一只,用做展示。直到一个男孩开了门,他留着平头,大概十岁。我说:“小弟弟,你看这袜子质量多好。”接着我从裤兜掏出一把除锈用的铁刷子在袜子上刷一下。“完全不跳丝,多结实。”男孩付钱买了一捆,我收好那张皱巴巴似乎还带着手汗的纸币急急忙忙地奔下楼,奔出小区,接着索性在路上跑起来,背包频率极快地颠着, 落下时撞向尾骨。当终于跑不动时,我便在路边坐下,屁股下垫着那个背包,很软。
我在桌下捏着女友的大腿,也很软。
“往哪换?”我说,“把这个房子租出去吧,然后咱再租个小的。”
“我住不惯太小的。再说,这是我自己的房子,不想给别人住。”她说。
三年前,我们在交往了几个月后决定住在一起,她管钱,我不再租房。这套两居室是她父母留下的,接近鸢市的中心,年代久远。
第一次见到她时,我正在一间售卖电动车的店铺门口站着,手上夹着忘了是刚刚谁递过的烟,没有点燃。她正在近处的路边试骑着一辆女式的电动车,粉色,没有踏板,那是我们公司今年的新款。
“捏闸!捏闸!”一个老人突然喊起来。
那辆车眼看就将连同她一起越跑越快直至失控,也许会装在道边的树上或是冲入机动车道。我扔了烟,跑过去,死死地握紧了左侧的车闸。
车停了,她吓得不轻。“没骑过?”我说。她喘着粗气,缓慢地跨下车,走向店里。我看着她的背影,她那时还是长发,个子中等,不苗条,穿着短袖衬衣,牛仔裙,趿着拖鞋。
不久后,她说她在几年前成为了孤儿,这让我突然想起我妈。我只在每年过年时回去,吃年夜饭,还有饺子,不放鞭炮。“回不去的才叫故乡”,我想,我比女友幸运,她自出生便从未离开过这座城市,所以不能体会。
“呐,我算‘别人’吗?”我问。
她看了我一眼, 端起盘子去了厨房。
我不想和她争吵,就像不想在已经狭小,拥挤不堪的房间里再添置一件家具。她坐进沙发,玩起手机。我去阳台抽烟,经过厨房时瞥见水槽里的盘子, 上面粘着剩菜。
这天,老孙没有召集大家开会,于是我们只是照旧在移开桌椅后的会议室里集体做着早操,伴着《感恩的心》的乐声。我面向着两排高矮不一,也不整齐的队伍,站在前面僵直懒散地挥动着手脚。徐曼把耳钉换成了耳环,随着她身体的扭动,耳环最下端的坠子不时甩在她粉色的腮上。
中午,我和她并肩走出一家主营驴肉的餐馆,我用舌尖探着一枚被卡在牙缝里的肉丝,徐曼则在硕大的包里翻找着什么,直至掏出一张公交卡。
工作结束的时候已过傍晚,业务的不顺利比路灯在固定时间的亮起更在预料之中。“这地方就不适合做生意。”徐曼说。
“看出来了。”我们并肩走着,她的头顶略高过我的鼻尖。这次我能明确地分辨出来自她,洗发水的气味。
我想起女友第一次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出现在我面前时,那是一个晚上,屋子里暖气很热,但我仍穿着加厚的棉质睡衣窝在客厅一角。
“王彬。”女友叫我,边用两块方巾同时揉搓着发梢,“你去洗吧。”
我喜欢她像这样简洁干脆地喊我的全名,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完整的个体。不久前,她还是买下了那辆电动车,我看着她把它骑走,很慢很慢,但已经明显熟练了许多。几天后,她推着车过来补胎。我说:“办个会员吧,以后修车便宜,还有道路救援。”
“这东西还有救援?”我记得她用袖子抹掉了鬓角上的汗。
“怎么办?”徐曼说。
“嗨,无非就扣钱呗。”
“扣吧。”她说,态度倒是利落。
我隐隐觉得徐曼还有别的收入,而且比这份本职工作要多。
我还不确定是否要继续坚持让女友把房子租掉,就像我在忘了和她的第几次见面时犹豫着要不要约她一同吃饭。
她那时茫然的样子,让我觉出了比自己更强烈的犹豫。忘了具体吃的什么,只记得那个场所十分嘈杂,余光里总是有人在走来走去,我自那时得知她不工作,每天开销着父母的存款。
我妈一定也一直在给我存钱,不知道存了多少,但她一定不希望我去过这样的生活。她觉得我应该迟早去一个挣钱多的城市安稳地过日子,不要像我爸一样,好多年来都不知他在外面干什么。
“叫我丽丽就行。”女友这样介绍着自己,然后她将自己归类为孤儿。
“一个叫丽丽的孤儿?”我说。
她“嗯”了一声,然后继续埋头咀嚼。
怎么看都像是一个粗糙的童话故事的开头,我想她的名字肯定是假的,直到唯一的那次开房时看见她的身份证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渐渐地我开始欣赏起她的无所事事,无关她目前能保持这种状态的原因,我只是对通过她而显露出的那种氛围着迷。她不怎么爱消费,钱只是花在有限的吃穿上,还有很少的化妆品。
“画给谁看呢?”在我搬进她家后的一个清晨,阳光从窗帘的缝隙处透过镜台上亚格力的储物盒,被分解成一些色彩时,她说。
她当时正坐在镜前涂粉,头上箍着发带。
“我呀。”我坐在她身边的床上说。
后来她再这样问时,我便不再说话,因为不想回答一个她明知道不是问题的问题,否则会显得自己太傻。
“不知道那个女孩怎么样?”我对徐曼说。
“真有意思,”她说,逐一向后抬起小腿,然后将高跟鞋脱下提在手上,“你明明连她的名字都不记得。”
“我是说她的业绩。”
“老孙可是亲自带她的。”
我和女友举行结婚典礼的时候还是会请老孙充当证婚人,他一定会穿起带有蓝色细条纹的白衬衫,黑色或藏蓝色的西裤,皮鞋。胸前别着红色的纸花。那女孩也许会同徐曼坐在同一个圆桌前,我在这大概两周前会用双手递给她写有金字的请柬,上面含着我亲笔写下的她的名字。
我觉得再这样走下去,徐曼一定会把丝袜磨破,继而露出脚后跟,亲和地摩擦地面。
隔天早上,我出门吃早点,然后给女友带回一根油条的一碗馄饨。她还没醒,我在临出门时瞧见她翻了个身,然后便不再动弹。
我在公司的晨会上被老孙骂得通体发热,觉得自己好像是真的发烧了。中午,我扶在茶水间一角的桌子上,端详着被竖直着立在托盘里不知是谁留下的半袋咖啡。
徐曼走过来,我没有觉察到她的脚步声,她用冰凉的手背缓慢且轻柔地贴在我的额头,像飞机在准备降落时逐渐滑入云层。
云层下明亮的空气中溶着海面反出的光。海面蔚蓝,平静,无边无际,一艘白色的小帆船漂在海上,桅杆顶端周围飞着几只海鸟,它们的影子随细微的波浪一同晃动,映向无尽的深处。
我把手搭在她的腕上,再渐渐握住,光滑温润的触感使我不禁暂时忘了放手。
徐曼看着我的眼神像是穿透了我并望向了我身后的什么。她将手落下,侧身端起一杯咖啡。
“好烫。”她说,声音如未融化的糖渣般干涩。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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