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品 正信希有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对《金刚经》有信心,也是一种福德
须菩提问佛陀:“世尊,将来很多众生听到如此甚深的般若法门,能否生起真实的信心?”
佛告诉须菩提:“你不要这么说。我灭度后末法五百年时,有持戒清净、修福积德之人,将对《金刚经》生起无比的信心,这一点毋庸置疑。你要知道,这些人不是一般的缘分,他们往昔并不是在一尊佛、两尊佛、三四五尊佛面前种过善根,而是在无量千万尊佛前种过善根。乃至有人听闻《金刚经》的词句,仅仅生起一念清净的信心,须菩提,如来以无漏智慧悉能了知、彻见,此众生将获得无量福德。”
【后五百岁】
有两种说法:
1.通常指现在五浊兴盛的末法时代,“五百”不是一个具体数字,而是一种抽象的时间概念。
2.释迦牟尼佛的教法期共有2500年,平均分为5个500年,“后五百岁”是最后一个500年。
有了空性见,就能迅速解脱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为什么会获得如此不可思议的福德呢?原因很简单:若对空性生起信心,就能迅速超离一切执著,不再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没有法相,也没有非法相。”
“四相”的解释,前面已经讲过,但莲花戒论师有不同的说法:
【我相】:将五蕴的假合执著为我。
【人相】:由我执而引生的我所执。
【众生相】:今生为人,来世为天人,后世又堕落恶趣……众生接连不断地在轮回中流转。
【寿者相】:执著一个相续的寿命延续不断。
其实,通达了一法的空性,就能通达万法的空性,如果明白了《金刚经》的空性义,就能明白一切法的空性义。《中观四百论》也说:“以一法空性,即一切空性。”
万法的显现不是障碍,对万法的执著才是
反过来说,假如有了这些执著,又会有什么过失呢?下面从三方面来分析。
1.执著“相”的过失:
“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
“为什么不能执著这些相呢?因为任何一个众生,只要他的心耽执相状,势必会执著我、人、众生、寿者四相。”
执著任何相,都是菩提道的大障。帝洛巴尊者曾说:“万法的显现不是障碍,对万法的执著才是障碍。”
心不取相,一切皆离;一念取相,即著四相。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虽然执著的角度不同,但本体上都是一个。
执著万法,是生死轮回之根
2.执著“有法”的过失: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
“如果耽执法相,则会执著我、人、众生、寿者四相。”
【法相】
既包括调伏各种烦恼的佛法,也包括世俗中显现的有法。执著任何一种法相,都会落入四相当中,不能获得究竟的佛果。《般若十万颂》云:“须菩提,若起毫端许之名相执著,亦不得真实佛果。”耽执世俗中的有法,是对五蕴的一种执著,有了对五蕴的执著,必然产生我的执著(我相)、我所的执著(人相)、众生相续不断产生(众生相)、彼在轮回中的寿命长短(寿者相),有了这四相,众生难免造业轮回,感受生死。《宝鬘论》也说:“何时有蕴执,尔时有我执,有我执有业,有业亦有生。”
执著空性,谁也救不了
3.执著“无法”的过失: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
“为什么呢?如果耽执非法相,也会执著我、人、众生、寿者四相。”
【非法相】
通常而言,“法”与“非法”有两种解释:1.“法”指佛陀的教法,“非法”指外道的邪法;2.“法”指名言中显现的法,“非法”指单空方面的法。此处的“非法”是指单空。
执著单独的空性,也会落于四相当中。因为认为空性存在,显然是一种我所执(人相),有了我所执就一定有我执(我相),进而人我的分别也会产生(众生相),既然人我的相都有了,那有情从生至死的现象不可能不存在(寿者相)。
因此,对单空的执著,很多佛经论典都予以了破斥。《中观四百论》说:“愚宁起我执,非说无我理。”与其让愚者有“我”的执著,也不可对他宣讲“无我”的空性道理。因为若是执著“我”,还可以用空性对治,但若执著空性,这是谁也救不了的。故而,佛陀谆谆告诫弟子:“宁可执著‘有’大如山王,也不能执著‘无’小如芥子许。”
渡河离不开船,但到了对岸,就必须舍去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因此,既不能执著诸法实有,也不能执著一切皆空。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鉴于此,如来在了义经典中常说:诸位比丘,你们应当知道,我所宣说的法犹如船筏,最终必须要舍弃,非法就更不用说了。”
渡河时离不开船筏,但到了对岸后,船筏就没有用处了。同样,佛陀宣讲的八万四千法门,暂时可帮我们积资净障,获得解脱的果位,但究竟而言,对这些法的执著也要远离,更何况是外道的非法了?或者还可以解释为:世俗中取舍因果的法都要舍弃,执著单空的非法就更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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