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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人情世故

中国人的人情世故

作者: 影汐_7136 | 来源:发表于2023-10-04 13:42 被阅读0次

这是一部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著作。

这是一部以“乡村社会学”的角度来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特点的书。

这本书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中国基层的传统社会里,有着一种特别的体系,在支配着人们的生活,而这样的体系到底是什么样的体系,它有什么具体的体现,它为什么能够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费孝通先生给我们一一做了回答。

我从小生活在农村,读完这本书,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里面提到的很多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约定俗成的规律和制度,其实在现在的农村里面还依然可见,比如《长老统治》这一部分,在现如今农村社会当中,依然还存着这一群体,就是村里面德高望重的老人,他们说的话,其实比社会公德更具有效力,在社会上,我们排序基本是按照岁数,但是在农村,按照的是辈分,有些人年纪很小,但是辈分却很大,那没有办法,这是约定俗成的,尊卑不在年龄上,而在辈分上,在乡村当中,有时候,一件事情无法通过法律制度解决的时候,往往要通过借助一种更加特别的方式,就是借助村里面一个特别的群体——长老们(可能每个地方的称呼还不一样,我们这边叫老大)加以裁断,不管结果如何,只要符合情理,双方都必须按照长老们说的去做,这是超出法律之外的另外一种力量,也是一种符合人的价值标准,社会准绳的一种解决方式。

在《男女有别》当中,费孝通用另外一种方式解释了什么是传统家庭当中的婚姻关系,他觉得,维系社会关系稳定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是组建家庭之后对彼此之间的熟悉,却不是因为感情,因为社会传统工作的原因,男女夫妻之间,其实培养感情的时间并不是很多,“男女有别”认为男女之间不必求同,男女之间只在行为上按照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的事业,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洽。

其实看到这里的时候,感觉我自己的三观都有点被颠覆了,但是仔细一想,这恰恰是事实,在传统式的婚姻关系当中,其实并不是维系的重点,更重要的是,同性之间的组合,不然,我们不会经常看到“结义”这样的行为发生,不会经常听到“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约,因为男女有别,社会才更加稳定。

经典摘抄: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的可靠性。

极端的乡土社会是老子所理想的社会,“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不但个人不常抛井离乡,而且每个人住的地方常是他的父母之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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