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被周某伦的事刷屏了。
话说周某伦内地捞金,某地演唱会,内场某歌迷心情激动,(不知真假),举牌。被内场公安特警人员拿下。周某伦爱粉心切,于是出现全场6万人齐呼滚出去的场景。
我想说的是:这不是赤裸裸地公然侮辱警察吗?而且妨碍其执行公务,对当事人造成极大的影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周某伦,喂,说你呢,你已经违法了!
再看看周某伦的道歉视频,算了,不看后悔,看了更后悔。无诚意,偷换概念,拒不承认错误!
是啊,要警察干嘛。商业演出,特别是大型商演,特警的作用非常关键。制定安保方案、应急预案,疏散方案,向上申报。最后还要现场参与维持秩序。比起安保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们更专业、更权威。
周某伦,普及一下,没有特警,你的演唱会是有可能死人的,还会害很多人,包括当地领导。
一场成功的演唱会是由多个团队合力完成的。固然,商演公司会有相应的报酬分配。但这与公安特警部门毫无关系。
周某伦煽动全场确实违法。对警察,最好放尊重点。
所以,当地公安部门放话出来不道歉就走不成是有道理的。可能周某伦不知道,但商演公司和票务公司会十分紧张。冲你在演唱会上的言行,其他地方的公安兄弟会慎重考虑批不批你在当地的演唱会。
扯远了,说说周某伦违法的事。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这么一个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为什么没受到处罚呢?
公安部门放出的话是有底气的。估计念及周某伦乃台湾省名人,有点投鼠忌器,也有可能向上汇报,无疾而终。加上某TV的“知错就改”论新鲜出炉,气死公安无数。最终道歉了之。
想起了多年前看过的偶像剧里的一句台词,如果道歉有用,那要警察干嘛。好吊诡,好讽刺!
多好的一个普法机会,一手炸弹,打了个下游。
法律说到底是一种规则。而要让这些规则大行其道,单有简单的说教,效果真的不好。最好的就是案例,特别是活生生的案例。
为什么辛普森案那么有名,就因为通过该案让民众了解到什么是程序正义。为什么明太祖会将一个贪了十辆纹银的干部剥皮填草示众,为什么八项规定那么有生命力,关键就在于这些规则在不断地被实践,被使用。
唯其如此,善恶人性,面对规则,方有敬畏之心。
原以为周某伦的歌里有古风古韵,其人多少有点。现在看来,那是人方文山的词写得好。与他无关。
倒是那个被侮辱出场的公安兄弟颇有些古风古韵,忍辱负重退场,待人群安定后,复又上岗工作。大局观、敬业观,深表敬佩。
某伦乎,警察乎。人之高下,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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