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学分两段,三年级前在我家隔壁院子的村办小学。上四年级时,和邻村合办了一个小学。一长排窑洞的大院子,在两个村子中间。两个外村老师由两个村子分别轮饭。
刚开始同学们有点生疏,只和自己村里的孩子说话玩耍。两个村子亲套亲,慢慢熟悉了,朋友圈就扩大了。和邻村的同学也玩。
那时我们上学喜欢从家里带零食,老师不怎么管。因为父母劳动,有的大孩子上学带着弟弟妹妹。大孩子上课了,小孩子在院子玩。带着零食能哄娃。
秋天到了,记得邻村有一个小男生喜欢跟我玩。他天天装着稔。背过其他同学给我一大把。我不要还不行。他从裤兜里掏一把,直接放到我的上衣袋里。眼看见同学和老师来了,我只能悄悄拿着。看着他如释负重地跑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长得挺帅气,穿得干干净净,从内心来说,我也喜欢他。下课常在一起说话一起玩。拿了他的稔,我会把自己带的糖果和黄瓜西红柿给那个男生分一点,算是回报。只不过人家的东西稀缺珍贵些。
稔是稀有植物,跟芝麻的样子有点像,产量极低。生吃后口留余香。塬上人家基本上都种一点,收割晒干放到炕上撸下来吹净藏着等来年炼疳溜饼饼炒面果。
我根本就挡不住那一把稔的诱惑,当时捻的吃了。过了几天,那个男孩的姐姐把我挡在学校门口,问我是不是吃他弟弟的稔了?我点头算是回答。她笑一笑转身走了,我也没多想。快乐的时光过得飞快。
秋意惭凉,我们陆陆续续穿上棉袄。好朋友开玩笑说我是那个的媳妇。吓死人了,我不让说,她偏要说。并且她说真心替我高兴,那个男孩的父亲是村长,光景特别好,我当她家的媳妇能享福。
哎呀,事大了。我只不过吃了几把稔,怎么就成了人家的媳妇?好朋友说:“他咋不给再的人?”我想也是,从此再没收过那个小男生的东西。他非要给我,我就要告老师,他只好作罢。从此,互相刻意地躲着对方,慢慢成为陌路。
我的小学同学毕业后大都弃学了,很少有人上初中。我考上镇子的重点初中。已经恢复了高考,我父母整天给我们兄妹打气,叫我们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就能端铁饭碗了。
那年镇上的初中在县城北边五个乡镇只招了两个班,我们小学只考上我一个。不知道那个男生上没上初中和高中。小学毕业后再我没见过他,现在也不想不起来具体的相貌。
不知道这算不算大家说的“初恋”,我把它认定为“初恋”,是我当时心里确实喜欢过穿着干净衣服的他。还有一点,长大后,不管跟谁谈恋爱,我都不拿人家的东西,吃饭也是抢着买单。
正是儿时那场不太正规的初恋留给我的经验。
心里想着,万一分手了,不落话把把。要是你不信,可以问我娃的爹,处对象时他没少吃我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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