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这句话不仅适用男女关系,我认为同样适用于对一个新鲜事物的喜欢。
我们总会对一个突然出现的事物勾起好奇心,开始慢慢的关注,也开始慢慢模仿。但是好多时候都是三分钟的热度,等过了一些时间,就会被其它出现的新鲜的东西吸引过去,反而就仍下了我们刚刚开始坚持的东西。
现在的我感兴趣的东西很多,本来也是一个好奇心强的人。
目前对爵士,吉他,美术,攀岩,rap,哈哈,感觉自己喜欢的太多,反而都成功不了了。
现在的目标就是自己练习好爵士的基本功,因为去舞蹈社,发现自己这样完全没有基础的,学着反而有些吃力,自己要好好练习。
过一段时间就会涨工资了,到时候存钱,买下一把吉他。这个梦要开始执行了!
每天坚持写500字,你就能写完一本自己的故事了!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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