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了重磅文章,公布了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4名高级官员的忏悔视频,十八大以来,民政系统至少已有14名官员因为涉及福彩领域的贪腐问题被处理。
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某官员因违法乱纪而在电视上忏悔,说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希望给丅A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减轻处罚,能重新为人民服务。
每次看到这样的场景,我就忍不住要笑个不停。
大凡上了电视的,一定是要判刑的,而且几乎都是重罪。
重罪者,却想通过忏悔,减轻处罚!而奇葩的是,有时候,法律裁决的时候,居然真有"鉴于xx认罪态度好,减轻处罚'的结果!
因为认错态度影响判决,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如果只要忏悔了,就可以减轻刑罚,那犯罪的人是不都可以通过忏悔来减轻?
如果只要忏悔了,就可以获得改过的机会,是不是可以不断的犯罪?
如果只要忏悔了,就可以重新为人民服务,那又何必用法律去判决?
忏悔,是道德上的问题,是不违反法律的,它可以受到公众舆论的遣责,但不一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犯罪,是法律上的问题,是道德底线的最后一道防线,是道德底线的守卫者。碰到了那条线是犯罪问题,没有碰到就是道德问题。犯罪要受到身心的双重惩罚,而道德只受到心理的单项惩罚。
而上电视的那些罪犯,基本都是重刑者,企图通过忏悔,来获得从轻处罚。如果法律真的允许了,那么意味着,法律可轻可重,可松可紧,可软可硬,那么还有什么标准可循?那还要法律做什么,干脆一帮人在一起讨论讨论,根据受罚对像的态度好坏,综合大家的意见给一个结论得了!
如果官员犯罪可以如此,那么庶民犯罪,是否也可以通过忏悔减轻惩罚?如果庶民不可以,那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又算什么?
如果不允许,又何必来忏悔?岂不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居庙堂之上,大肆贪污腐败,难道不知道那是犯罪?如果连法律都不懂,又怎能居其位?明知故犯,不可饶恕!能不配位,不可饶恕!
诚然,法律是冰冷的文字,必须要人来执行,有时难免有人情的因素,但那是根据犯罪的情境来确定,这就是欧美国家的陪审团的作用。但判决结果绝不是根据他事后的忏悔来酌情考虑!
所以,罪犯无论怎样声泪俱下的忏悔,也不能减轻法律的惩罚,也不能掩盖犯罪的事实!
归法律的,以法律为标准,无需忏悔!
归道德的,自有舆论压力,法律别管!
让贪污腐败者在电视上忏悔,拉低了人们的智商,也亵渎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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